“法官,希望今后你们多来”
——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送法进山受欢迎
2012-11-05 14:07:26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朱利军)  云南省腾冲县中和镇新歧村是一个掩映于连绵大山里的古村落。近日,腾冲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巡回法庭走进新歧村,在该村闫氏宗祠公开开庭审理村民闫强芳与闫青芳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并邀请该村人大代表和村民约8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参与庭后互动。这种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监督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讲解法律的活动受到了新歧村群众的热烈欢迎。

  新歧村村民闫强芳与闫青芳本系亲堂兄弟,两户东西相邻,一直来往密切、友好相处。自2009年闫青芳户镶砌两户相邻石脚后,两户纠纷不断。今年7月,闫青芳户在两户相邻部分强行浇筑水泥平顶厢房,导致两户屋顶相互覆盖,雨水相互侵蚀,双方矛盾激化。闫强芳户认为后者侵占了其约5平方米的土地,而闫青芳户认为土地使用证上所载四至不对,自己按照老石脚位浇筑,没有侵权。闫强芳遂将闫青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考虑到开展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情况较多,该案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腾冲法院决定以本案为载体,到当地开展一次“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既以案说法,又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对审理此类案件的意见建议。

  通过庭审,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确认,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既最大限度降低双方损失,又有效解决双方排水难题的原则提出多个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时,旁听代表和村民也纷纷主动参与进来,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由被告补偿原告14000元;二、由原告切除覆盖在被告屋顶上的屋檐部分,留出40公分滴水共用;三、协议当日履行完毕。签完协议,两户都当众表示今后要抛弃前嫌,常来常往。

  庭审结束,合议庭法官和旁听代表、群众展开了热烈的互动交流。旁听群众纷纷就本案涉及到法律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一一详答。在互动间隙,法官们还向群众发放了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资料。活动结束,当法官询问旁听群众还有没有问题时,该村老年协会的闫会长大声向法官们说:“法官,我只提一个要求,希望你们今后多来新歧村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这样的活动我们欢迎!”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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