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法院为民司法奏响社会“和谐曲”
2012-11-02 15:48: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肖伦春
  为推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持续深入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更好地为人民司法,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多项惠民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多种立案方式 方便群众立案

  8月23日下午,刚到办公室上班的周某,接待了一位着急的老妇询问有关诉讼的事宜。原来,老妇的孙子阮某今年2岁了,前几天在村边的学校被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碰撞受伤了,阮某被送往平南县同安骨伤医院住院治,用去医疗费11163.47元。黄某给付5300元医疗费后不再支付。为此,老妇向法院咨询状告黄某的材料。周某了解到阮某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阮某由两位老人照顾,为了方便老人立案,周某请示领导后决定上门对老妇的案子进行立案。如今,该案双方经法院调解也达成了赔偿协议。

  这是该院为方面当事人诉讼,采取上门立案的一个场景。此外,该院还采取了电话、手机短信、QQ联系等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解决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接待群众咨询1307人次,通过预约立案共50件,电话立案共60件,上门立案共2件。

          多方调解机制 实现案结事了

  10月22日,该院民二庭巡回调解一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的母亲朱某原告陈某投保了一份《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2011年12月21日,原告陈某因与他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用去医疗费15311.9元。于2012年9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5311.9元。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决定进行巡回调解,法官多次到原告家耐心进行调解,摆明厉害关系,希望原告方能心静气和地对待理赔情况;到保险公司营业部门和代理人详细沟通,指出保险公司拒赔对以后工作的可能造成的不好影响。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

  一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将调解工作紧密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现了调解工作由诉前、审理程序向案外和判后调解拓展。截至到今年9月份,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共3679件,结案3270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共2787件,调撤率达85.23%。

          推进阳光执行 力克执行难点

  今年6月,该院成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平南县上渡镇雅埠村马屋农经社与被执行人平南县上渡镇雅埠村新埠一农经社、新埠二农经社、新埠三农经社土地行政确权纠纷一案,并邀请了执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最终将争议多年的羊咩塘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受到了广泛好评。 

  “执行难”问题是社会矛盾在司法领域的综合反映,也是社会舆论的“焦点”。对此,该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整合执行资源,力克执行难点,截至今年9月份,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5件,结案255件,其中执行和解246件,执行案件和解率达96.47%。

         创建无诉社区 预防化解矛盾

  “林法官,你赶紧过来一趟,黎某和梁某闹着要离婚”平南法院的林法官一上班就接到了所挂钩“无诉村屯”村支书的电话,林法官连忙赶到村委会。原来,黎某与梁某闹着要离婚,自从两人结婚后,一直在外打工,沟通越来越少,时常为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如今,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吵着要上法院离婚。林法官了解情况后,本着“小纠纷不出村”的原则,当即与村支书一起对当事人进行劝说。一个多小时后,双方表示好好回家生活,一起可能形成诉讼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这是该院开展“无诉社区、村屯”创建活动后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场景。该院通过创建“无诉社区”,专门派出法官作为联系人,定期到社区、村屯联系并指导联调工作,主动开展巡回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同时,联系法官每月到社区、村屯召开工作例会,互相通报有关信息,排查化解社区、村屯的可能引发诉讼或信访工作,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屯,大纠纷不出社区、村屯”。 目前,该院4个业务庭和4个基层法庭已与8个社区、村屯签订了共建协议并设立了“平南法院创建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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