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光不应蒙上灰尘
2012-11-02 14:37: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备
  我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我的学生是一群充满朝气,年龄在18-23岁之间血气方刚的年青人,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他们热情、充满活力,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这个年龄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间,美好是因为这个年龄很少有中年时家庭的牵绊,老年时疾病的困扰,更多的是无忧无虑的生活。关键是因为这个阶段是人生的起点,走好人生的第一步对人一生的命运起决定作用。

  可是我看到有一些社会上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由于受到社会阴暗面的影响,沾染上了一些不良恶习,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本应在生命之光闪耀的年龄却蒙上了灰尘。每每看到这种情况我都痛心疾首。我竭尽全力去帮助他们,可似乎自己的力量又很有限,不知怎么着手去帮助他们。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在向社会招录人民陪审员时,我积极报名,通过各种程序考查后,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在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仪式上,接过大红的任命书,我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我下决心以后必须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且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学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怀着对司法工作美好的期待,我走上了陪审员的工作岗位,并参与审理了很多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件,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青少年犯罪会有不同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无论什么情况下,青少年犯罪都应被社会广泛重视,寻找出犯罪的社会和家庭根源,并采取更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避免。

  以前看到青少年不好的行为和做法,我都会义愤填膺,严厉无情的加以制止。在法庭上,看到了更多青少年犯罪的内幕,每一个青少年犯罪背后都有一个失败家庭教育的故事以及社会阴暗面对孩子幼小心灵的影响,有人说刚出生的孩子就象是一张白纸,孩子父母一生的任务就是在这张白纸上完成自己的作品,面对那些失足少年,我真实的感受到了社会与家庭教育在这些孩子身上的缺失。

  参加庭审多了,看到法官们如何深入了解当事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抱着治病救人的理念教育失足青少年,把站在悬崖边上的花季少年挽救回来,耳濡目染,我也渐渐地掌握了一些方法。回到生活中和学校工作的时候,面对沾染上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我不再一味简单的怒斥,而是像法官一样,耐心地同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和生活状况,帮他们分析自己行为的原因,找出养成不良习惯的症结所在,督促他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改掉这些不良行为和习惯。并且找到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告诉他们孩子的危险情况,哪些是家庭的原因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付出更多的爱去弥补和补救,通过多种措施把青少年犯罪的苗头掐灭。当看到他们渐渐改掉身上的不良行为和恶习,回归到人生正常的轨道,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时我发自内心高兴,擦掉这些闪烁光辉上的灰尘,我和法官一样责无旁贷。

(作者系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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