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招募“少年法庭之友”
系湖南法院系统在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首次尝试
2012-10-30 11:09: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衡阳频道 | 作者:尹驰 肖文淑
  近日,一名中年男子走进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尹驰的办公室。他叫何文胜,是第十七中学的一名副校长,主要负责学生的德育等教育工作。几天前,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市中院公开招募“少年法庭之友”的消息,便马上在网上报了名。为了进一步了解“少年法庭之友”的工作职责和作用,他专程抽空赶到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详细了解。

  今年4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衡阳首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也就是俗称的“少年法庭”。这也预示着衡阳少年司法和未成年保护工作进入专业化的新领域。为了确保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0月15日,衡阳中院向社会公开招募50名“少年法庭之友”。这也是湖南法院系统在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首次尝试。此次招募的“少年法庭之友”是一个以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工作团队,属社会公益性质,以无偿志愿者为主,工作期间享受交通和误餐补贴。他们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可以担任“陪审”员、社会调查员、社区矫正员以及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其他工作。经过资格审核、面试以及培训,合格之后将由衡阳市中院统一颁发“少年法庭之友”聘书和工作证,任期五年,按属地原则分配到全市各基层法院开展工作。

  通过工作人员的介绍,何文胜对“少年法庭之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他认为自己平时的工作就跟“少年法庭之友”的工作内容很贴近,有信心参与到这样一份具有公益性的活动当中,并完全可以胜任和发挥关爱青少年的职能。

  据悉,“少年法庭之友”报名时间为10月中旬到11月10号之前。衡阳市民可以通过登陆衡阳法院网进行网络报名,或是直接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报名。目前已有30余名热心群众报名争当“少年法庭之友”。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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