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我的第一次独任审判经历
2012-10-26 09:54: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金玲
  2012年10月24日,是我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由我审理的一件离婚案件因调解不成,必须开庭审理。平生第一次穿上法袍,第一次坐上审判台,第一次主导庭审,尝了尝“新手上路”的滋味。

  别看我顺利通过实习期,拿到代理审判员的资格已经一个月了,可每次处理案件不是调解就是撤诉,都没有正儿八百开庭审过案子,真要上场演练,心里还有点发憷。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好在当书记员也有不少日子了,平日里看庭长审案也不少,基本的程序早就烂熟于胸,就怕自己到时候归纳不了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那就好似把握不住车的方向盘,整个庭审就散啦!

  “心要静、话要精、气要足!”此刻我耳边响起了庭审培训课时老师的教诲。老师曾说过,心不静则乱,在庭审中双方讲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判案的关键,思绪丝毫不能乱,更不可以走神;话不精则沓,法官是庭审活动的中心,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所以法官要用最精炼、最简短的话语让当事人听得懂,听得进;气不足则怯,法官的底气必须要足,要有掌控全局的气场,才能让当事人信服。

  想到这里,我尽力控制好自己的呼吸,以稳健的步伐迈进了审判庭。坐到高高的审判席上,我面带微笑、眼神镇定、音调平和,用肢体语言向当事人传递我作为一个法官的威严和公正。因为我知道,当事人对我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绝对不能让他们看出我有丝毫的胆怯,此时此刻我代表的是法律,不能取得他们对我的信任,就不能取得他们对判决的信任。

  此次审理的案件是一个离婚案件,原告方并未举示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因车祸造成了十级伤残,正在康复中。说实在话,我内心是很同情被告的,因为受伤动手术,在庭审中他连话都说不了几句。为了帮他,他的舅舅在旁观席上再三插话,我告诫自己,我是法官,必须不带任何个人感情,不偏不倚地将庭审维持下去,所以,在劝阻无效后,我将该名旁观人员请出了法庭。

  因为案情比较简单,庭前准备比较充分,案件的审理非常顺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我便要作出当庭裁判。此乃庭审中最受关注的环节,双方当事人都用渴求的眼光看着我,都期待我站在他们一方。我不疾不徐地说道:“原告方请求判决离婚的证据不足,本庭判决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不准许双方离婚。”很明显,我看到被告舒了一口气,原告却满脸无奈。我知道原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原告方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为了让原告服判息诉,解除疑虑,我特意向原告以及其律师进行了判后答疑。最后,原告方表示接受判决,但半年后会再次向法庭起诉请求与被告离婚。看着双方当事人离去的背影,我真想他们就此和好,不要再来,但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暂时维系了他们的婚姻,却维系不了他们的爱情,只有他们自己的心,才能救赎彼此。

  案子就这样顺利审结了,我的第一次开庭虽然波澜不惊,但也意义重大。通过这次牛刀小试,我增添了信心、鼓舞了勇气、燃烧了热情,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要想当一名合格的法官并不容易,必须不断地积累审判实践经验,掌握娴熟的法律知识。万里长征,我只迈出了一小步,今后,我将继续秉持一颗“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心,朝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方向一路前行!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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