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家报”——《人民法院报》
2012-10-23 16:09: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区鸿雁
  作为一名地处滇东地区法院的专职宣传干部,何时到“家报”——《人民法院报》看看,一直是个梦想,梦想见见报社那些知名熟声而未一直谋面的众多师友。

  1996年10月,通过“法检”两院增兵补员考试,我有幸成为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一名新人。上班第一天,庭长交给我一摞装订工整而被翻得有些缺边少角的《人民法院报》“合订本”说:“小区,你是法律门外汉,先跟这位老师学学!”在随后近两个月的时间中,自己除了翻阅卷宗、跟随进村办案之余,总是在认真阅读“合订本”和每天从小镇邮局抵达的“家报”。

  三个月后,自己尝试着用从“家报”中学到的写法将一个卷宗中的故事从邮局投给当地党报。投出稿件不到10天,一位邮局工作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们庭长:你们法庭办的案子上了市党报。此后,办案中的故事不时从法庭飞出,自己也成了小镇“名人”。后来的岁月中因“笔杆子”之故,自己先后被调县法院办公室、县委办公室,不论岗位如何变动,“家报”一直都在我的案头。

  2003年,是我人生有转折意义的一年。3月,经过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们的多方考察,我被借调到中院办公室,正式与“家报”全方位接触。

  因为这项工作不好干,当时领导们还抱着先试用的心态。刚到办公室,我心里也打鼓,不知能否把这项工作做好,毕竟爱好写作与法院宣传报道是两回事。为了不负领导们的信任、尽快适应工作,我下定“工作要干就干好”的决心,空闲中再次从办公室主任骆建才(现任麒麟区人民法院院长)手中接过他的“家报”剪报册,逐字阅读、揣摩,研究其谋篇布局,思考其文字和词语的使用,因过于专注,往往陶醉其间,常常是同事们叫下班了,还回不过神来。

  初识“家报”到“家报”老通讯员,近10年间,得益于“家报”众多编辑老师提携,我有了一些进步,也收获了一个个奖励。从手写稿件送邮局投寄到现在写好稿件直接网上发稿,我从每月三五篇到如今几乎天天都在写稿,从一个新闻爱好者到如今被法官和一些当事人称为“记者”,所在曲靖中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也从名不见经传到每年仅中院就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六百多篇,中院连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个人多篇新闻稿件被中央省市媒体评为优秀作品或好稿件。值得一提的是,在“家报”的提携下,我还先后两次被人民法院报授予年度优秀通讯员称号。

                  (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25日第四版)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