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
宁夏法院“三大”活动成效获肯定
2012-10-22 07:39: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崇华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开展的为期16个月的 “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取得明显成效。10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德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呈报的“三大”活动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宁夏法院系统开展的‘三大’活动,是新一届高院领导班子审时度势统揽全局所采取的重要措施,立意高、思路新、工作实,取得了预期效果,赢得了各方面的肯定和赞誉,希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使活动成效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化。”
2011年6月以来,宁夏各级法院按照宁夏高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三大”活动方案》,以“重学习、顾大局,强管理、严执法,讲正气、树形象”为主线,以法院队伍素质整体实现新提高、法院工作整体实现新发展、法院形象整体实现新转变为目标,践行能动司法方式下的智慧司法,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好法官。
“三大”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委托自治区行风办采集公众满意度数据显示,全区被评查法院公众满意度平均得分92.26分,同比提高3.31分。西吉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同心县人民法院法官马自应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法院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8名优秀党员干警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的表彰奖励。
2011年6月以来,宁夏各级法院按照宁夏高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三大”活动方案》,以“重学习、顾大局,强管理、严执法,讲正气、树形象”为主线,以法院队伍素质整体实现新提高、法院工作整体实现新发展、法院形象整体实现新转变为目标,践行能动司法方式下的智慧司法,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好法官。
“三大”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委托自治区行风办采集公众满意度数据显示,全区被评查法院公众满意度平均得分92.26分,同比提高3.31分。西吉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同心县人民法院法官马自应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法院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8名优秀党员干警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的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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