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三个确保”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
2012-10-19 11:30:16
     中国法院网讯 (蒋志浩)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40名同志为滨湖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选任人民陪审员过程中,滨湖法院注重广泛宣传,确保数量足额。该院通过区人大、政协、区工商联及区总工会、妇联、区司法局等单位宣传发动和推荐,同时,利用“和谐街道(社区)”共建、法企共建等平台,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报名参与。经过严格筛选,最后任命40名人民陪审员,超过了该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

  严格把关,确保选任质量。滨湖法院突出人民陪审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基本标准和条件,把好资格审查、考察、政审关和提请任命关,着重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行操守、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候选人实际参与审判的可能性和可行性。40名人民陪审员中,大专学历以上的33人,占82.5%,其中本科19人、博士1人、硕士2人,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较高。

  滨湖法院还注重优化结构,确保广泛性和代表性。40名人民陪审员中,男性13人,女性27人。在专业构成、行业分布等方面,涵盖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工青妇代表及教育、卫生部门代表、企业家、基层干部群众、人民调解员等,较好地体现了选拔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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