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农私种罂粟4万余株 永善法院巡回审判进大山
2012-10-18 08:45: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善频道 | 作者:蔡劲松∕文 杨光凤/图
  •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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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
  “永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杨某到庭……”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巡回公开审判于10月16日走进位于大山深处的大兴镇金沙村。

  本次巡回公开审理的是一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家住大兴镇金沙村官房社的70岁村民杨某在自家自留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共种植高一米余罂粟248株,成片种植高5厘米幼苗六小块40000株,经鉴定为毒品原植物。

  为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永善法院将“阳光司法”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四群”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选择金沙村赶集之日开庭,吸引了来自周边村社的600余名赶集群众前来旁听。因被告人年纪较大,又是文盲和法盲,基本没有诉讼能力,为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永善法院专门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审判长结合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审中将审判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地方语言,确保被告人听得清楚、听得明白,更让旁听群众能充分感受到庭审的公开、透明、人性化。庭审中还向旁听群众发放“阳光司法”问卷调查函120余份。通过紧张有序的庭审安排和张弛有度的审判节奏把握,案件在一小时左右顺利审结,合议后当庭宣判。休庭后,审判长针对金沙村实际,就毒品犯罪类型、社会危害性和刑罚等多方面内容以案释法,开展案后普法宣传,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真正推行了阳光司法!

  “今天的巡回审判很及时,社会效果好,符合大兴镇金沙村实际,对金沙村的稳定和谐可谓是对症下药!”参与旁听的一位政协委员颇有感慨。大兴镇位于永善县西南部,分别与该县茂林、伍寨、码口等乡(镇)接壤,西与四川省金阳县隔江相望,金沙村更位于与各乡镇交接的核心地带,加之采矿业发展,外来人口较多,人口居住情况较为复杂。近年来,当地矿业经济快速发展,部分村民小有积蓄后便外出,部分村民因贪图钱财铤而走险,时有毒品犯罪案件发生,给当地社会治安和地方形象带来一定危害。为有效控制毒品犯罪形势,永善法院选择此案作为“阳光司法”活动案件,不顾路途遥远深入该村巡回审理,庭审活动受到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助推法制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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