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主动+推动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剪影
2012-10-17 16:59: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唐 红 李陶平
  “执行难”一直是严重困扰人民法院全局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方面。怎样破解执行难?是敢想敢试、迎难而上,还是畏首畏尾、徘徊不前?近年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敢想敢试、迎难而上,闯出了一条“联动+主动+推动”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子,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树立了司法权威。

           多方联动  “网”聚合力克难案

  2012年2月7日上午,长期在广东躲债的被执行人唐某来到了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羞愧地对执行法官说:“今天我是主动来交执行案款的,就因为到处躲债,害我上了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贷款也贷不到,眼下接了一个生意也没法做,你说急不急。”不一会,唐某就把12万元案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并请求法院将自己的不良信息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经过3天,银行在征信系统中删除了唐某的不良记录,唐某也成功地获得了银行的36万元贷款。生意顺利谈成了,唐某心里乐滋滋的。这是该院去年6月与辖区金融机构共建金融执行协作网络以来,第3起被执行人因慑于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而主动履行执行款的成功案例。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执行案件信访多,是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五大”难题。仅靠法院一家在执行工作上 “孤军作战”,唱“独角戏”,显然难以奏效。为了打破这个僵局,近年来,该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积极构建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税务、工商、房产、国土、城建等多家部门、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动网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新执行工作机制。2010年以来,通过发挥新执行机制作用,成功强制执结46件“骨头案”、“钉子案”,执结标的额近300多万元,依法拘留“老赖”70余人次,限制高消费23人次,公开曝光18人次,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35人次,约谈106人次,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有效震慑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把执行联动网络逐步延伸至乡镇,扩大至村级组织和群众。该院积极依托辖区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优势,因地制宜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作用,实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协助法院执行双向互动,相互促进。2011年,该院在县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以大下访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农村、社区,聘请了200多名基层领导、综治专干、群众作为法院的协助执行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当地声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协助法院化解了一批涉及农村纠纷的执行案件。两年来,协助执行员共协助法院执行40余次,配合法院缓解对抗性、群体性矛盾纠纷36次,协助执结案件8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主动出击 抢占“先机”赢主动

  “只要您同意,您的案子判决生效后,我们法院将会立即为您启动相关执行程序,尽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帮您把案款执行到位。”2012年2月23日上午,承办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该院民一庭李庭长在送达判决书时,和声细语地向该案原告说道。

  由于法院办理案件立、审、执程序相对独立,一些被执行人往往利用判决生效到申请执行这段空隙转移、隐匿财产,从而导致一部分案件即使法院付出许多努力,仍无法执结,不仅申请执行人有意见,而且也严重地打击了执行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为了不给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该院摒弃了过去“被动应战”的执行模式,积极转变观念,创新了“主动出击”的执行模式。“主动出击”的执行模式就是法院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其向法院申请执行的程序性义务,在法院内部由案件审判庭室直接将生效且债务人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自觉履行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移交立案庭立案后,交付执行局执行,改变了过去只有在当事人申请后,法院才能执行的状态,变被动执行为主动出击,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快速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确保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自2010年3月推行主动执行模式以来,该院执行工作呈现了执行和解率上升,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上升,法院公信力上升,当事人满意度上升,未结积案下降,当事人信访率下降,执行异议事项下降,投诉率下降,执行周期缩短的“四升四降一短”的良好局面。

          “蓄水养鱼” 和谐执行促双赢

  “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替我们着想,我们几兄弟合伙办的那个厂子早就关门了,不仅百把号工人要失业,而且连投入的资金可能也是血本无归。”2011年9月9日的上午,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4位特殊的客人,他们专程将一面写有“替民着想,为民解困”八个大字的锦旗赠送给执行局并紧紧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满含热泪地说道。

  他们是该院在2011年8月执结的一起涉企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这4位特殊的客人是堂兄弟关系,2007年共同出资400多万元在嘉禾县工业园办了一家铸造厂。近年来,由于市场对铸造产品需求不旺,加之生产经营不善,不仅拖欠了自己工厂百把号工人大半年的工资,而且还欠下了200多万的外债,债权人为追索债务纷纷起诉了该铸造厂。2009年1月,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厂一直没有自动履行到位,债权人因此上门讨要债务,也曾一度与该厂的合伙人和工人发生冲突,双方之间充满了火药味。冲突过后,债权人纷纷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强烈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厂的厂房和生产设备用来偿还债务。一旦同意了债权人的请求,不仅该企业会彻底关闭,而且还会导致工人失业,拖欠工人的工资无法到位,工人的生活也会陷入困境,从而影响辖区的社会稳定。特殊的案情、对立的情绪、艰难的双方处境,让执行法官们辗转难眠、忐忑难安。经过慎重考虑,嘉禾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决定采用和解的方式来努力化解这个难题,力争达到“双赢”的效果。经过执行法官无数次的协调和做思想工作,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法院提出的和解执行方案,被执行人每季度按时将经营收入的50%交法院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局的法官并没有就此了事,反而是积极地帮助该厂寻找新的合作伙伴、新的市场。2009年5月,该院执行局的法官在远赴广东番禺执行一起案件时结识了当地一家很有实力的铸造企业老总,并把该4兄弟合伙办厂急需资金的事情向他述说。该老总专门来嘉禾考察了该厂,认为该厂具有发展潜力,工人素质也不错,于是决定入股,并积极地为该厂产品寻求更广阔的市场。新的资金、新的市场给该厂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该厂的经营状况不断好转,企业收入大幅增加,工人的工资还比以前有了较大提高。2011年8月,该厂提前偿还了所有的债务。几兄弟为了表示对法院的感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近年来,嘉禾县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以 “和”字当先,积极采用灵活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当事人解除后顾之忧,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一批“两头难”的案件得以和解执行,既维护了申请人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又保护了被执行人的生存和发展权,真正实现了 “双赢”。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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