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诉讼的“官庄”经
——湖南省沅陵县官庄法庭打造“巡回审判联络点”实效明显
2012-10-18 14:02: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沅陵频道 | 作者:李莉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官庄法庭辖三乡一镇,面积1020平方公里,人口11.7万,是沅陵县管辖面积最大的法庭。如何满足边远山区群众司法需求,方便群众诉讼,便成了多年来困扰官庄法庭的难题。2011年初,官庄法庭创新审判模式,通过“巡回审判联络点”的方式在全镇设立7个巡回审判联络点,改坐堂等案为上门审判,使审判庭进村寨、入企业……,为辖区人民播散了一片公平与正义的种子。

       创新模式——“驻点办案”打造便民诉讼中转站

  在辖区设立固定巡回审判联络点,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这是官庄法庭的一大特色,也是全市法院系统的首创。

  2011年初,官庄法庭采取“驻点巡回”为主,“流动巡回”为辅的方式,在三个乡政府所在地分别设立固定巡回审判联络点,该庭的三名陪审员分驻各地负责日常工作;在位置相对偏远,在人口较为集中的马底驿、楠木铺、杜家坪、黄壤坪设立四个固定巡回审判联络点,由当地村支书、村主任或治安调解员任联络员,此外在辖区其它人口相对集中处设立流动巡回审判联络点,灵活办案,能动审判。同时,官庄法庭在各巡回审判联络点设置宣传栏、将法官的联系电话、法庭地址、诉讼须知、审理规则、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布,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到各个巡回办案点去接访、受案、开庭、调解办案。

  原告李某诉被告谢某离婚纠纷案中,原被告均为残疾人,李某为聋哑人,谢某双目失明,双方家住离官庄法庭近六十公里的马底驿乡,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官庄法庭法官们主动前往马底驿巡回审判联络点,对案件进行调解,使得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及子女抚养达成协议。

  巡回审判联络点的设立有效解决了法律文书送达和诉讼材料递交难的问题,把法庭开到了农民身边,让法官走入村社、走近农民、贴近群众,也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深受群众欢迎,群众遇到婚姻家庭、劳动报酬、邻里纠纷,也可以直接在巡回审判联系点反映诉求,巡回审判联络点被当地百姓亲切地喻为便民诉讼“中转站”。

         建章立制——“巡回审判点模式”生根开花

  为更好的发挥巡回审判联络点便民、利民的优势,官庄法庭先后制订了《巡回审判联络点制度》、《巡回办案联络员工作制度》、《巡回办案调解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管理审判联络点工作及巡回审判办案机制,同时,沅陵县法院对官庄法庭“巡回审判联络点”这一创新模式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与鼓励,为巡回审判联络点配备便民联系卡、诉讼须知和横幅等,院党组成员定期到巡回审判点指导、督促工作,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集镇审理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等活动,不断满足辖区群众司法服务需求,实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相对法庭,巡回审判联络点更能做到及时立案,就地调解、及时审理,为诉讼带来了很多便捷,也正是如此,审判联络点对联络员和法官个人的要求也更严格,在官庄法庭,大家都自觉遵守着“三三制”工作准则:办案标准上,做到“三快”,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办案效果上,力求“三规范”,规范办案范围、规范开庭程序、规范法官行为。

  官庄法庭庭长李宏权是一名20多年的老法官,对于巡回审判联络点工作,他的经验是要做到“法官多往乡下跑,群众少往法院跑。”建立巡回审判联络点一年多来,法庭四名干警的足迹踏遍了官庄的各个村寨,立案、送达、审判、法律咨询、案件回访……,把庭审开到各村各点、田间地头,奏响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动人乐章。

  “一天跑三地,我只是跟着都觉得累,李庭长他们还要审案、还要调解、还要执行,更累啊!”提起今年5月官庄法庭一天奔赴三地巡回办案的事情,刚分到官庄法庭的新干警凃显卫依然感慨万千。当天,干警们在太平铺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赴杜家坪乡司法所、县法院机关,调解处理另外两起案件。

  巡回审判联络点的设立让官庄法庭对巡回审判有了更全面的思考,并由此进行了创新延伸,从2011年开始,法庭根据特定的人群、案件性质、审判地点、时间等等因素的不同,先后又设立“赶集巡回法庭”、“移民巡回法庭”、“矿山巡回法庭”、“预约巡回法庭”等等,打造了一系列具有官庄特色的巡回审判品牌,“巡回审判点模式”在官庄生根开花。

          保驾护航——以点带面促进三调联动

  一年多来的巡回审判联络点实践使官庄法庭办案法官清晰认识到:巡回审判联络点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存在着运行成本较高、适用案件类型有限等特点。因此如果仅仅依靠法庭自身,无法更好运作,巡回审判联络点作用的发挥还需要借助“外力”,需要依靠当地政府,综治部门的力量,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整合司法资源,形成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为此,官庄法庭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在辖区逐步建立了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人民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为补充的“三调联动”纠纷解决新机制。在立案之前,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将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乡政府、村委会、派出所或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立案。同时,在每一个固定联络点安排经验丰富、调处能力好、责任心强的人负责辖区内矛盾排查、突发事件的调处,在辖区内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德高望重人士担任调解协调员,邀请他们参加案件的调解工作,并组织当地群众旁听,做好当事人疏导工作,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今年7月17日刚上班,官庄法庭李宏权庭长便接到楠木铺乡审判联络点联络员电话:“李庭长,辖区的张丕家下班途中遭遇车祸,雇主阳光农产品合作社不愿支付医药费用,张丕家家属已去乡政府闹事,你们能过来吗?”李庭长接到电话后,马上根据案情通知了乡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几名有德有威人士一同前往楠木铺乡审判联络点,经过通过多方调解、劝说,楠木铺乡阳光农产品合作社主动承担了原告张丕家的医药费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结合联动机制适时引入调解”对于官庄法庭的法官来说,这并不是句空话,而是说到做到。2012年,通过巡回审判联络点审结、调解的案件186件,其中调解案件达152件,调解率达到81.7%。很多群众都说:“这种审案方式不仅为百姓节省时间、金钱,方便诉讼,更让他们感觉开庭就像在家里闲谈一样自然,法官就像朋友一样亲近。”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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