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非”巧衔接 矛盾大化解
——四川眉山中院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2012-10-13 14:58: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钟成
日前,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化解一起信访疑难案。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确认书后,安徽省辛利县丹凤乡陆林村村民何郝氏一家拿到了16万元赔偿款,一起长达一年多时间的信访案得以圆满化解。这是眉山中院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办结的又一起成功案例。
8月20日,全国诉非衔接试点工作部署会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眉山中院院长刘楠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把全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推向了大前台。
党政主导 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进
今年5月,眉山凭借“大调解”工作筑牢的坚实基础和创造的先进经验,成为经中央批准确定的全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42个地区之一,成为全省入选的唯一地级市。
“这既是对眉山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市两级法院的光荣使命。”眉山市委书记李静主持常委会听取眉山中院院长刘楠专题汇报后,对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面临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委“主动作为创一流”目标,争创全国一流改革试点经验,推动眉山“大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眉山随即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转发眉山中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进行了落实,实现了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
在眉山中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眉山市司法调解中心合署办公,增加专职调解员事业编制10名。眉山市财政局对法院基建项目和调解工作经费予以充分保障。
7月20日,眉山全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该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党政主导推动的诉非衔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眉山中院对六区县法院试点工作第一阶段进行督查,其结果令人满意。
8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对眉山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批示中,充分肯定“眉山市委、市政府主导推动的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体现了对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性思考。认识有高度,工作安排部署实,对法院试点工作支持很大。”
王海萍要求眉山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领导,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不断探索完善诉非衔接机制,通过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学习借鉴的做法,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搭建平台 心理辅导让人口服心服
8月15日,沈某来到洪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称其女儿的奶奶与男方的母亲是亲姐妹,双方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于8月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沈某担心地说,男女双方有血缘关系不能结婚,强行结婚会导致子女残疾,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
该院立案庭心理辅导室辅导员耐心听完沈某的倾诉后,以聊天方式慢慢舒缓其情绪,然后向其讲解婚姻法有关规定,阐明其女儿是第四代,男方是第三代,不属于婚姻无效范畴,其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通过一系列心理咨询服务,沈某的怒火逐渐平息,心理障碍得以消除。
该院诉非衔接工作平台搭建不到一周,就成功化解一起诉讼纠纷,这让法官们兴奋不已,由此看到了诉非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巨大魅力与广阔前景,看到了所探索出的为当事人提供耐心细致的心理咨询辅导服务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东坡、仁寿、彭山、丹棱、青神五区县法院都搭建了相应的平台。
仁寿县人民法院成立的诉讼心理辅导中心,引进心理咨询专业人才疏导当事人情绪,通过接待谈话、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及时介入矛盾纠纷,有效辅导当事人40余人次,辅导案件18件次,消除了当事人心理障碍,减少了矛盾对抗,营造了和谐氛围。
“全院诉讼辅导中心主要针对特殊的离婚、赡养、相邻权纠纷、侵权纠纷、未成年人犯罪等刑、民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原告、刑事案件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诉讼辅导,目前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仁寿法院院长唐涛满怀信心地说。
据悉,该院在诉讼辅导中主要把好了“三关”:通过接待并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引导其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渠道,把好案件进口关;通过耐心劝导当事人,引导其以理性良好的心态参与诉讼,把好情绪疏导关;会同承办法官分析当事人心理特点,探寻调解方案或直接参与调解,通过诉前、诉中、诉后等各环节调解,妥善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把好案件调解关。
“诉非衔接机制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大胆尝试,效果立竿见影。而心理辅导平台的搭建,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于心,减少当事人嘴上服而心不服的症结,更能体现法院人性化办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洪雅法院院长李继成这样认为。
完善机制 创造改革试点“眉山模式”
8月29日,彭山县人民法院与该县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员、律师进驻法院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司法局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到法院驻点,法院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彭山法院院长蹇峰表示,“还将建立一支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离退休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特邀调解员队伍。”
东坡区人民法院从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入手,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诉讼服务大厅。“通过完善常驻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调解员培训、巡回法庭、执行联动十大机制,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式立体化,诉非纠纷解决全程化,促进了三大调解的良性互动。”东坡法院院长陈建表示。
据了解,8月27日在青神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县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46个部门、10个乡镇均落实了相应责任并建立工作机制;丹棱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民事诉讼强制前置调解程序专项机制……
“当今社会矛盾多元化,决定了纠纷解决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而应当充分发挥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构建起科学系统的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刘楠表示,“将按照全国诉非衔接会议精神,突出‘一院一亮点’这个重点,稳步推进,创造出改革试点的‘眉山模式’和值得全国推广的先进经验。”
8月20日,全国诉非衔接试点工作部署会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眉山中院院长刘楠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把全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推向了大前台。
党政主导 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进
今年5月,眉山凭借“大调解”工作筑牢的坚实基础和创造的先进经验,成为经中央批准确定的全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42个地区之一,成为全省入选的唯一地级市。
“这既是对眉山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市两级法院的光荣使命。”眉山市委书记李静主持常委会听取眉山中院院长刘楠专题汇报后,对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面临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委“主动作为创一流”目标,争创全国一流改革试点经验,推动眉山“大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眉山随即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转发眉山中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进行了落实,实现了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
在眉山中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眉山市司法调解中心合署办公,增加专职调解员事业编制10名。眉山市财政局对法院基建项目和调解工作经费予以充分保障。
7月20日,眉山全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该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党政主导推动的诉非衔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眉山中院对六区县法院试点工作第一阶段进行督查,其结果令人满意。
8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对眉山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批示中,充分肯定“眉山市委、市政府主导推动的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体现了对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性思考。认识有高度,工作安排部署实,对法院试点工作支持很大。”
王海萍要求眉山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领导,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不断探索完善诉非衔接机制,通过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学习借鉴的做法,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搭建平台 心理辅导让人口服心服
8月15日,沈某来到洪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称其女儿的奶奶与男方的母亲是亲姐妹,双方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于8月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沈某担心地说,男女双方有血缘关系不能结婚,强行结婚会导致子女残疾,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
该院立案庭心理辅导室辅导员耐心听完沈某的倾诉后,以聊天方式慢慢舒缓其情绪,然后向其讲解婚姻法有关规定,阐明其女儿是第四代,男方是第三代,不属于婚姻无效范畴,其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通过一系列心理咨询服务,沈某的怒火逐渐平息,心理障碍得以消除。
该院诉非衔接工作平台搭建不到一周,就成功化解一起诉讼纠纷,这让法官们兴奋不已,由此看到了诉非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巨大魅力与广阔前景,看到了所探索出的为当事人提供耐心细致的心理咨询辅导服务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东坡、仁寿、彭山、丹棱、青神五区县法院都搭建了相应的平台。
仁寿县人民法院成立的诉讼心理辅导中心,引进心理咨询专业人才疏导当事人情绪,通过接待谈话、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及时介入矛盾纠纷,有效辅导当事人40余人次,辅导案件18件次,消除了当事人心理障碍,减少了矛盾对抗,营造了和谐氛围。
“全院诉讼辅导中心主要针对特殊的离婚、赡养、相邻权纠纷、侵权纠纷、未成年人犯罪等刑、民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原告、刑事案件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诉讼辅导,目前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仁寿法院院长唐涛满怀信心地说。
据悉,该院在诉讼辅导中主要把好了“三关”:通过接待并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引导其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渠道,把好案件进口关;通过耐心劝导当事人,引导其以理性良好的心态参与诉讼,把好情绪疏导关;会同承办法官分析当事人心理特点,探寻调解方案或直接参与调解,通过诉前、诉中、诉后等各环节调解,妥善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把好案件调解关。
“诉非衔接机制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大胆尝试,效果立竿见影。而心理辅导平台的搭建,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于心,减少当事人嘴上服而心不服的症结,更能体现法院人性化办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洪雅法院院长李继成这样认为。
完善机制 创造改革试点“眉山模式”
8月29日,彭山县人民法院与该县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员、律师进驻法院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司法局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到法院驻点,法院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彭山法院院长蹇峰表示,“还将建立一支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离退休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特邀调解员队伍。”
东坡区人民法院从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入手,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诉讼服务大厅。“通过完善常驻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调解员培训、巡回法庭、执行联动十大机制,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式立体化,诉非纠纷解决全程化,促进了三大调解的良性互动。”东坡法院院长陈建表示。
据了解,8月27日在青神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县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46个部门、10个乡镇均落实了相应责任并建立工作机制;丹棱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民事诉讼强制前置调解程序专项机制……
“当今社会矛盾多元化,决定了纠纷解决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而应当充分发挥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构建起科学系统的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刘楠表示,“将按照全国诉非衔接会议精神,突出‘一院一亮点’这个重点,稳步推进,创造出改革试点的‘眉山模式’和值得全国推广的先进经验。”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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