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落实审务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2012-09-28 14:3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胡玉玲
近年来,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阳光审判”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审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和更加便捷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实行立案接待公开。立案庭印制《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导材料统一送达当事人,并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上墙公布。对因诉讼能力不足而没有提供受理案件所需材料的当事人,及时依法给予释明和指导,尽可能使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
实行案件信息公开。在全面落实审务公开的基础上,该院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宣传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报道典型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依法扩大审判向社会公开的范围。
强化审务公开监督。该院在办公楼大厅内制作宣传图板,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审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庭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内容之中,确保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开展庭审考核和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群众参加庭审观摩等活动,促使审判人员切实落实各项审务公开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实行立案接待公开。立案庭印制《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导材料统一送达当事人,并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上墙公布。对因诉讼能力不足而没有提供受理案件所需材料的当事人,及时依法给予释明和指导,尽可能使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
实行案件信息公开。在全面落实审务公开的基础上,该院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宣传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报道典型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依法扩大审判向社会公开的范围。
强化审务公开监督。该院在办公楼大厅内制作宣传图板,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审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庭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内容之中,确保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开展庭审考核和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群众参加庭审观摩等活动,促使审判人员切实落实各项审务公开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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