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有人管 调处不过夜 足不出村组
泰和禾市法庭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见闻
2012-09-26 14:4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廖善贵 张建军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禾市人民法庭距离井冈山市中心城区60公里,邻井冈山机场只有3公里,距离大广高速4公里。
2011年8月,泰和县法院考虑到禾市法庭新址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将该庭打造成井冈山脚下一颗司法为民的耀眼明珠。该庭为解决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和群众诉求的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转变工作思路,借力农村基层组织,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司法为民服务网络,全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江西省泰和县桥头镇水坑村村民胡某因儿子小温与前夫老温在使用土地建房的事情上一直纠纷不断而多次上访,一年来经镇村干部多次调处都未息访。9月19日上午,老温父子又因建房用地发生争吵,张某找到村支部韩书记要求处理。韩书记当即拨通泰和县法院禾市法庭陈庭长的手机,韩书记即按照陈庭长的指导意见先行做好稳控。约半个小时后,禾市法庭二名法官驱车赶到事发现场,迅而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细致的调处,老温父子就用地问题达成共识,老温愿意拿出另外一块地补偿给小温,小温同意不再干涉父亲在现有土地上建房,“一家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胡某由衷地说:“感谢法庭、感谢司法联络员,帮我家处理了一件闹心事。”村支部韩书记作为禾市法庭的1名司法联络员,对法庭能在现场帮助其调处纠纷,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是禾市法庭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开展工作的一段剪影。
司法联络员助推法庭工作
今年2月,禾市法庭为提升法庭服务水平,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司法为民,在辖区推行了司法联络员制度。该庭将辖区9个乡镇每个村居委会的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聘任为司法联络员,共计123名,由该庭统一发放聘请书。该庭明确了司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即负责所在村所有民间纠纷的接处,对简易纠纷及时调处,对重大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途径处理,及时向法庭反馈群众的法律诉求,协助法庭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该庭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对123名司法联络员全部建档管理,实行工作业绩考核,定期评先评优,加强对司法联络员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司法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半年来,该庭组织了2期司法联络员业务培训班,不定期通过个案指导、庭审观摩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传授纠纷调处技巧,不断提升司法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司法联络员履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参与到诉讼调解当中,大大减轻了禾市法庭的办案压力,该庭今年已办结的206件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的176件,调撤率高达85.7%。今年9月,在吉安市法院第二次“走基层、看特色、创一流”现场会上,该庭司法联络员制度的推行作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一个“亮点”,得到与会60多名法院领导的一致认同。
健全司法为民服务网络
通过司法联络员制度的推行,禾市法庭司法为民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村村都有“准法官”,法庭工作触角延伸至辖区每个村居委会,实现了审判服务全覆盖。现在,群众一发生纠纷,即可快速得到司法联络员的调处,稍难的纠纷,司法联络员可按法庭指导意见进行调处或报告法庭派员调处,更复杂的纠纷,则引导群众进入法律途径解决,做到纠纷有人管、调处及时、服务上门,防止了矛盾激化。据统计,今年2月至8月,该庭司法联络员共调处简易民事纠纷36件,引导群众进入法庭立案审理的纠纷82件,辖区没有新增一起民转刑案件和因纠纷上访闹事的事件。辖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均普遍认为,法庭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工作做实了、做细了,真正是纠纷的调处人、法律的捍卫者、群众的保护神。
2011年8月,泰和县法院考虑到禾市法庭新址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将该庭打造成井冈山脚下一颗司法为民的耀眼明珠。该庭为解决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和群众诉求的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转变工作思路,借力农村基层组织,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司法为民服务网络,全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江西省泰和县桥头镇水坑村村民胡某因儿子小温与前夫老温在使用土地建房的事情上一直纠纷不断而多次上访,一年来经镇村干部多次调处都未息访。9月19日上午,老温父子又因建房用地发生争吵,张某找到村支部韩书记要求处理。韩书记当即拨通泰和县法院禾市法庭陈庭长的手机,韩书记即按照陈庭长的指导意见先行做好稳控。约半个小时后,禾市法庭二名法官驱车赶到事发现场,迅而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细致的调处,老温父子就用地问题达成共识,老温愿意拿出另外一块地补偿给小温,小温同意不再干涉父亲在现有土地上建房,“一家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胡某由衷地说:“感谢法庭、感谢司法联络员,帮我家处理了一件闹心事。”村支部韩书记作为禾市法庭的1名司法联络员,对法庭能在现场帮助其调处纠纷,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是禾市法庭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开展工作的一段剪影。
司法联络员助推法庭工作
今年2月,禾市法庭为提升法庭服务水平,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司法为民,在辖区推行了司法联络员制度。该庭将辖区9个乡镇每个村居委会的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聘任为司法联络员,共计123名,由该庭统一发放聘请书。该庭明确了司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即负责所在村所有民间纠纷的接处,对简易纠纷及时调处,对重大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途径处理,及时向法庭反馈群众的法律诉求,协助法庭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该庭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对123名司法联络员全部建档管理,实行工作业绩考核,定期评先评优,加强对司法联络员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司法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半年来,该庭组织了2期司法联络员业务培训班,不定期通过个案指导、庭审观摩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传授纠纷调处技巧,不断提升司法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司法联络员履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参与到诉讼调解当中,大大减轻了禾市法庭的办案压力,该庭今年已办结的206件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的176件,调撤率高达85.7%。今年9月,在吉安市法院第二次“走基层、看特色、创一流”现场会上,该庭司法联络员制度的推行作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一个“亮点”,得到与会60多名法院领导的一致认同。
健全司法为民服务网络
通过司法联络员制度的推行,禾市法庭司法为民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村村都有“准法官”,法庭工作触角延伸至辖区每个村居委会,实现了审判服务全覆盖。现在,群众一发生纠纷,即可快速得到司法联络员的调处,稍难的纠纷,司法联络员可按法庭指导意见进行调处或报告法庭派员调处,更复杂的纠纷,则引导群众进入法律途径解决,做到纠纷有人管、调处及时、服务上门,防止了矛盾激化。据统计,今年2月至8月,该庭司法联络员共调处简易民事纠纷36件,引导群众进入法庭立案审理的纠纷82件,辖区没有新增一起民转刑案件和因纠纷上访闹事的事件。辖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均普遍认为,法庭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工作做实了、做细了,真正是纠纷的调处人、法律的捍卫者、群众的保护神。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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