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王有才”
──记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铭
2012-09-26 11:10: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提起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王铭,熟悉的人无不竖起大拇指,夸道“这个人太有才了!”
的确,王铭很有才,年近六旬的他,精通法律、计算机、摄影等等,而这一切皆缘于他总是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生活。纵观他的人生经历,他从一名下乡锻炼整整十年的知青到一名质监工作者,再到一名法官,他总是能够游刃有余,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验证着这样一句话:“世上,好象只有沙最不值钱,然而,最宝贵的东西——金,就在它的里面”。
王铭说:
“办案是一门艺术,我们要善于总结”
1993年,王铭通过自学法律,进入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干过法警、监察员、执行员、审判员。王铭注重学习、善于总结,他说“办案是一门艺术,我们要善于总结,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才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更加从容”。
在审理一起某房地产公司房屋确权案件时,由于该案历经一、二审、执行、中止、发回重审,当事人矛盾十分尖锐。王铭通过深入现场,认真调研,很快找出案件的症结,并熟练运用民法学添附等原理,对案件作出判决,当事人心服口服,一起十年陈案得以顺利审结。该案的判决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在审理朱某等八名原告诉张某继承案件时,王铭大胆地参照当地农村在分配遗产,用“提份子”的方法照顾应多分的人的民俗习惯,照顾了被告张某的合法利益,使得该案的判决合法、合理、合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例并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收编。王铭还结合多年来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经验,撰写了《医疗纠纷中的因果关系分析》,在省高院《审判研究》上发表后,全省多名法官慕名来电来信与其进行探讨。
在潜心研究法律业务的同时,王铭还用业余时间编写了一万六千余字的《民事审判中的书记员工作》讲义,并以此讲义培训了一批批书记员、速录员。该讲义在省法院局域网先锋论坛的《书记员之家》栏目发表后,被置顶数年。
领导说:
“‘清风新荷’法庭文化品牌的树立,老王功不可没”
盐城市亭湖法院新河法庭是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法庭的廉政文化品牌“清风新荷”被评为“盐城市廉政文化名优品牌”,2012年,新河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
“‘清风新荷’法庭文化品牌的成功打造,王铭功不可没”,亭湖法院副院长,曾任新河法庭庭长的吴荣生如是说。
2006年,50多岁的王铭调入新河法庭工作。新河法庭地处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拥有较好的硬件设施。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新河法庭人在经过认真调研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法庭自身特色,决定精心打造“清风新荷”廉政文化品牌活动。
文化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年过半百的王铭主动挑起重担,对庭长说,“庭长,让我试试看”!说干就干,老王一方面承担着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在干中学、学中干,通过自身不断摸索,最终熟练地运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和制图软件等,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品牌策划、幻灯片制作、展板设计等多项技术活。
如今,走进新河法庭,一股清新素雅之风扑面而来,首先跃入眼帘的是草坪上竖立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等大幅标牌;抬眼望去,“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八个大字整齐地镌刻在法庭大门两侧;抬步上楼,走廊里悬挂着一幅幅富有廉政文化内涵的书画作品,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长廊……整个法庭浸润在一股浓浓的廉政文化氛围中。
同事说:
“从台前到幕后,老王更有用武之地了”
2008年,亭湖区开始首轮地方志的编纂工作。王铭由于熟悉法院整体情况,且文字能力较强,被调到办公室负责审判志的编写工作。由于区域管辖几经调整,给资料征集增加很大难度。为收集全资料,老王顶着寒风酷暑,骑着他那老二八杠自行车,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询问,一家单位一家单位的跑,靠着他的那股毅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完成了首轮地方志《审判志》编纂前期工作。
与此同时,在王铭的精心准备下,占地120平米,展出照片300余张的“院史陈列室”也于同年顺利落成。王铭因此被区委表彰为编志先进工作者。
《亭湖法苑》杂志,是亭湖法院的一张美丽的名片,主要用于刊登法院的要闻和干警的诗歌、散文、摄影等作品。谈到杂志的创刊,王铭坦言:当时压力真大!他广泛收集资料,精心设计每一页的版式,有时为了一个小细节的商定,来回往返设计单位十余趟。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第一本装帧精美、内容丰富的《亭湖法苑》展现在全体干警眼前时,赢得了大家的齐声称赞:“从台前到幕后,老王更有用武之地了”。
实际上,王铭只读到初中一年级,便上山下乡了,但离开学校后他一直坚持自我教育、自我学习,手不释卷四十余年,使读书成为个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去年底被医院确诊为喉癌,在医院做手术期间,陪伴他的依然是书本。如果说平凡是王铭的一种风度,则博学就是王铭同志对待人生的一种态度,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习型的法官,成为一个文化型的法官。
的确,王铭很有才,年近六旬的他,精通法律、计算机、摄影等等,而这一切皆缘于他总是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生活。纵观他的人生经历,他从一名下乡锻炼整整十年的知青到一名质监工作者,再到一名法官,他总是能够游刃有余,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验证着这样一句话:“世上,好象只有沙最不值钱,然而,最宝贵的东西——金,就在它的里面”。
王铭说:
“办案是一门艺术,我们要善于总结”
1993年,王铭通过自学法律,进入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干过法警、监察员、执行员、审判员。王铭注重学习、善于总结,他说“办案是一门艺术,我们要善于总结,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才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更加从容”。
在审理一起某房地产公司房屋确权案件时,由于该案历经一、二审、执行、中止、发回重审,当事人矛盾十分尖锐。王铭通过深入现场,认真调研,很快找出案件的症结,并熟练运用民法学添附等原理,对案件作出判决,当事人心服口服,一起十年陈案得以顺利审结。该案的判决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在审理朱某等八名原告诉张某继承案件时,王铭大胆地参照当地农村在分配遗产,用“提份子”的方法照顾应多分的人的民俗习惯,照顾了被告张某的合法利益,使得该案的判决合法、合理、合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例并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收编。王铭还结合多年来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经验,撰写了《医疗纠纷中的因果关系分析》,在省高院《审判研究》上发表后,全省多名法官慕名来电来信与其进行探讨。
在潜心研究法律业务的同时,王铭还用业余时间编写了一万六千余字的《民事审判中的书记员工作》讲义,并以此讲义培训了一批批书记员、速录员。该讲义在省法院局域网先锋论坛的《书记员之家》栏目发表后,被置顶数年。
领导说:
“‘清风新荷’法庭文化品牌的树立,老王功不可没”
盐城市亭湖法院新河法庭是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法庭的廉政文化品牌“清风新荷”被评为“盐城市廉政文化名优品牌”,2012年,新河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
“‘清风新荷’法庭文化品牌的成功打造,王铭功不可没”,亭湖法院副院长,曾任新河法庭庭长的吴荣生如是说。
2006年,50多岁的王铭调入新河法庭工作。新河法庭地处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拥有较好的硬件设施。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新河法庭人在经过认真调研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法庭自身特色,决定精心打造“清风新荷”廉政文化品牌活动。
文化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年过半百的王铭主动挑起重担,对庭长说,“庭长,让我试试看”!说干就干,老王一方面承担着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在干中学、学中干,通过自身不断摸索,最终熟练地运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和制图软件等,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品牌策划、幻灯片制作、展板设计等多项技术活。
如今,走进新河法庭,一股清新素雅之风扑面而来,首先跃入眼帘的是草坪上竖立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等大幅标牌;抬眼望去,“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八个大字整齐地镌刻在法庭大门两侧;抬步上楼,走廊里悬挂着一幅幅富有廉政文化内涵的书画作品,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长廊……整个法庭浸润在一股浓浓的廉政文化氛围中。
同事说:
“从台前到幕后,老王更有用武之地了”
2008年,亭湖区开始首轮地方志的编纂工作。王铭由于熟悉法院整体情况,且文字能力较强,被调到办公室负责审判志的编写工作。由于区域管辖几经调整,给资料征集增加很大难度。为收集全资料,老王顶着寒风酷暑,骑着他那老二八杠自行车,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询问,一家单位一家单位的跑,靠着他的那股毅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完成了首轮地方志《审判志》编纂前期工作。
与此同时,在王铭的精心准备下,占地120平米,展出照片300余张的“院史陈列室”也于同年顺利落成。王铭因此被区委表彰为编志先进工作者。
《亭湖法苑》杂志,是亭湖法院的一张美丽的名片,主要用于刊登法院的要闻和干警的诗歌、散文、摄影等作品。谈到杂志的创刊,王铭坦言:当时压力真大!他广泛收集资料,精心设计每一页的版式,有时为了一个小细节的商定,来回往返设计单位十余趟。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第一本装帧精美、内容丰富的《亭湖法苑》展现在全体干警眼前时,赢得了大家的齐声称赞:“从台前到幕后,老王更有用武之地了”。
实际上,王铭只读到初中一年级,便上山下乡了,但离开学校后他一直坚持自我教育、自我学习,手不释卷四十余年,使读书成为个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去年底被医院确诊为喉癌,在医院做手术期间,陪伴他的依然是书本。如果说平凡是王铭的一种风度,则博学就是王铭同志对待人生的一种态度,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习型的法官,成为一个文化型的法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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