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法院巡回法庭假日进社区
2012-09-25 10:27: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钟旭 钱薇 岳万青
法庭进社区
  9月23日,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法院到红河富康小区的篮球场巡回审理了一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引来了200余名群众的旁听。

  红河州州府迁到蒙自后,蒙自成为桥头堡建设的前沿,房地产产业迅猛发展,但由于行业规范不健全、业主维权意识不强、业主服务消费观念滞后等原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为法院民事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2011年,蒙自法院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464件,牵涉众多家庭和房地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社会的和谐,蒙自法院挑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到小区进行巡回开庭审理,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庭审现场,除法院邀请的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外,大部分是自发前来旁听的物管公司代表、业主代表及周围小区的业主。由于涉及切身利益,判后答疑时业主们最是活跃,他们关注的是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物管公司服务瑕疵如何搜集证据等,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在判后答疑中也对物业管理费难收取等问题向法官进行了提问,法官一一作了解答。

          法庭进社区——双赢出成效

  “没事谁会到法院啊,今天在小区里面,终于看了一次审判”,许多群众都这样说。确实,法院作为矛盾纠纷的集散地,除了当事人及家属外,主动来法院旁听的人寥寥无几,由于对司法程序不了解,对法律法规不熟悉,许多群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司法越是贴近群众,群众越信服司法”,蒙自法院把法庭搬进小区,用老百姓关注的案件在家门口为老百姓释法析理、普及法律常识,同时主动接受群众对司法的监督,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实现了双赢的好效果。

        假日巡回法庭——便民利民为民惠民

  “周末开庭,并且还到小区开庭,真是方便了我们。”原告业主委员会的代表都是上班族,为了开庭请假影响工作再所难免。蒙自法院的法官们牺牲休息时间选择周日开庭,初衷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红河富康是蒙自建设较早的小区,入住率达到80%以上,开庭时法庭背后的过道、凉亭都聚集了来旁听的业主,好多人都没有见过法院审理案件,对巡回审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庭调解——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简要案情是:原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小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至2011年12月31日止,双方合同期间,为了让被告更加及时地处理小区内发生的各类故障,进而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双方约定由被告代为收取小区的公共维修费。现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被告已不再为原告小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但被告代收的公共维修费至今未返还原告。因此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公共维修费人民币50635.6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在法庭主持下,该案得以当庭调解,被告同意归还维修费并承担减半收取的诉讼费,双方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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