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湄公河案3名被告人依法严惩
2012-09-22 08:56:21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陈菲 邹伟 伍晓阳
  在21日继续开庭审理的湄公河“10·5”惨案庭审中,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中向法庭建议,对犯下极其严重罪行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等3名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

  公诉人指出,糯康犯罪集团武装劫持中国船只、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非法剥夺13名中国公民生命、绑架中国船员勒索巨额赎金,不仅构成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而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讯问了6名被告人,针对案件犯罪事实,申请法庭传唤了泰国、老挝证人出庭作证,并向法庭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照片、书证、现场调查报告、物证鉴定报告、被告人归案后的供述笔录等证据。

  公诉人认为,这些证据取证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形成了完整、严密的证据体系,充分证明了起诉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

  起诉意见书也对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3名被告人提出了罚当其罪的建议。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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