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与派出所成立“治安联调中心”
2012-09-20 08:41: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林海吟 陈容妹
- 揭牌仪式
- 调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在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知》和《尤溪县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意见》,9月18日上午,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携手尤溪县公安局在城关派出所率先挂牌成立“治安联调中心”。
该联调中心内设有公安派出所治安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和法院司法确认工作室。该中心成立后,一般性治安纠纷、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以及民间邻里纠纷等,就可以及时由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就地予以司法确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由法院挂点联系法官进行指导调解,使治安纠纷和邻里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了确保调解的法律效力,尤溪法院与尤溪县公安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治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以规范治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治安联调中心”的设立,为百姓搭起了解决邻里纠纷的新平台,实现了治安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有助于定争止纷,进一步促进朱子和谐诉讼建设。
该联调中心内设有公安派出所治安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和法院司法确认工作室。该中心成立后,一般性治安纠纷、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以及民间邻里纠纷等,就可以及时由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就地予以司法确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由法院挂点联系法官进行指导调解,使治安纠纷和邻里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了确保调解的法律效力,尤溪法院与尤溪县公安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治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以规范治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治安联调中心”的设立,为百姓搭起了解决邻里纠纷的新平台,实现了治安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有助于定争止纷,进一步促进朱子和谐诉讼建设。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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