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统一法律适用与裁量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将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举办“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高级实务研修班”。研修班以修改决定为框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的配套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司法文件,对新民事诉讼法在理解与适用中的疑难、热点问题作权威、系统、精深的讲解和研讨。
研修内容主要:
1.民事诉讼法修改及配套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2.管辖、审前程序与证据制度的修改与适用中的疑难、热点问题
3.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含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的修改与适用中的疑难、热点问题
4.保全程序、特别程序的修改与适用中的疑难、热点问题
5.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修改的主要内容及适用中的疑难、热点问题
研修班主讲师资:
最高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配套司法解释起草的负责同志和司法实务界权威人士。
地点及时间:
第一期 南昌 2012年10月23日-25日
(报名截止日期:10月17日,报到日期:10月23日)
第二期 广州 2012年10月26日-28日
(报名截止日期:10月21日,报到日期:10月26日)
第三期 杭州 2012年11月2日-4日
(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报到日期:11月2日)
收费标准及报名事项:
1. 研修及资料费:1480元/人;研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 欢迎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通过电话或者传真向会务组报名,会务组根据报名情况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地点和事项。
联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会务组:
电话: 010-67550520(可传真) 010-67550607(可传真) 010-67550576
联系人:纪佳妤 13011152968 张 珺 13011152936 王立云 130111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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