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法院完善三机制激发人民陪审员积极性
2012-09-19 14:41:09
中国法院网讯 (赵增强) 在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今年以来,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三项工作机制,较好地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该院一是完善庭审监督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行为,完善庭审纪录制度,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使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以更方便、有效地接受审判质量评估检查,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二是完善合议庭监督制约机制,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有效参与合议庭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在庭审、合议中充分独立发表意见,体现审判制度的民主性。三是完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机制,对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遵守程序等指标如同法官一样进行细化分解,并定期抽查评估,将评查结果与人民陪审员的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今年以来,该院3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64件(其中刑事21件、民商事141件、行政2件),平均每名陪审员参与4.6件,陪审次数5次。
该院一是完善庭审监督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行为,完善庭审纪录制度,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使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以更方便、有效地接受审判质量评估检查,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二是完善合议庭监督制约机制,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有效参与合议庭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在庭审、合议中充分独立发表意见,体现审判制度的民主性。三是完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机制,对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遵守程序等指标如同法官一样进行细化分解,并定期抽查评估,将评查结果与人民陪审员的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今年以来,该院3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64件(其中刑事21件、民商事141件、行政2件),平均每名陪审员参与4.6件,陪审次数5次。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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