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调研形成首份国家赔偿司法审查报告
2012-09-13 07:52: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万进福
本网9月12日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根据有关要求,在组织对全省法院近三年间国家赔偿案件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日前已完成并向最高法院提交了首份国家赔偿司法审查报告。
经调研,2009年至2011年江西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51件,审结46件。已审结的46件案件中,从案件类型看,涉及刑事赔偿的案件为35件,占76.09%;涉及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11件,占23.91%。
据分析,当前国家赔偿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发展较快,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则存在滞后性;二是公民对财产性合法权益维护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正在趋于理性化和成熟化;三是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获赔率高,而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获赔率则相对偏低;四是国家赔偿案件实质性化解国家赔偿争议成效显著,呈现出调撤率较高,申诉率较低的良好局面。
江西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主要采取了以下成功做法:优化内外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为国家赔偿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诉前协调机制,力争国家赔偿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建立公正审判机制,以制度规范确保国家赔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建立判后释明机制,努力使各方当事人息诉服判;建立赔付确保机制,解决执行难题,促进赔付到位。
经调研,2009年至2011年江西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51件,审结46件。已审结的46件案件中,从案件类型看,涉及刑事赔偿的案件为35件,占76.09%;涉及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11件,占23.91%。
据分析,当前国家赔偿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发展较快,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则存在滞后性;二是公民对财产性合法权益维护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正在趋于理性化和成熟化;三是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获赔率高,而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获赔率则相对偏低;四是国家赔偿案件实质性化解国家赔偿争议成效显著,呈现出调撤率较高,申诉率较低的良好局面。
江西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主要采取了以下成功做法:优化内外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为国家赔偿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诉前协调机制,力争国家赔偿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建立公正审判机制,以制度规范确保国家赔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建立判后释明机制,努力使各方当事人息诉服判;建立赔付确保机制,解决执行难题,促进赔付到位。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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