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察、取证、开庭 官司打就打在明白处
2012-09-10 15:57: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雷宇
  • 法官前往当事人住所地的路上
  • 法官在原告被占房屋勘察现场
  • 法官就案件事实向证人取证
  • 巡回审判开庭现场
  2005年,老薛家相邻的煤矿因堆放煤矸石,占用了老薛的承包地,还使老薛家的房屋成为了危房。七年以来,老薛一直因为房屋和土地的赔偿问题与煤矿纠纷不断升级,最后双方还大打出手,致使原告住院治疗,旧怨未平又添新恨。经村、镇干部屡次调解均未果,老薛便诉至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要求煤矿赔偿被占用房屋和土地的损失共计22万余元。近日,永川法院的法官深入到当事人所在地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勘验。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被占房屋和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多年来双方纠纷发生的过程,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重庆市永川区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决定到原告家里去,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法官们驱车三十多公里,来到老薛家住的金龙镇薛家湾。在认真细致地勘察了薛家被占房屋和土地后,承办法官又来到村委会,找到了村长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几番长谈后,法官们了解到原来煤矿曾经支付过原告部分费用,但原告坚称煤矿给的钱是医疗费,占用房屋和土地的费用一分也没给。煤矿支付的款项是什么钱?为查明事实,消除疑点,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法官又走访了亲历纠纷的两名重要证人,终于查明了案件的事实。

  在固定了一系列的证据后,法官征得双方的同意后,决定就在讼争土地附近的农户院坝里就地开庭审理此案,村镇干部和附近村民纷纷前来旁听案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激烈交锋,案件的事实逐渐清晰起来,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虽然经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轮番调解也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这个案件的审理,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宣传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同时一鼓作气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庭审诉辩,案件的事实便异常清楚了,为日后的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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