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信访听证促当事人息诉服判
2012-08-24 11:30:52
信访听证促当事人息诉服判
     中国法院网讯 (陈春华)  “信访人曾某某,你和被申请人刘某有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吗?”“有,订立过,但是存在欺诈……”8月22日下午,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信访听证会现场,信访人曾某某略微激动地回答着审判长的提问。

  听证会是应信访人曾某某、邱某某的申请召开,围绕其与被申请人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为了保证听证会的公平、公开,该院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法委、信访局、信访人所在的古南镇街道和红声社区等相关人员,该案的一、二审主审法官及执行法官等逾10人参加。两信访人的子女和其他亲属也到场旁听。听证会持续了近3个小时,由该院立案庭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主持。整个听证程序在审判长的主持引导下,按照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有序进行。听证结束后,信访人表示,听证让他们彻底地、大胆地说了自己想说的话,公平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对质也让自己亲身体验了一把法院的公正,真正体会到了法院是为老百姓说话的。

  据悉,信访听证会是该院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一个常态化机制,旨在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问题解决效率和质量。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海杰表示,涉诉信访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访人不相信法院审判,希望通过信访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自己的权利,听证会就是为信访人提供一个“说话”平台,让他们大胆陈述、据理力争,在社会各界的共同见证下自觉接受法院判决,主动息诉服判。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会,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的一条重要渠道,让他们以社会的视角、客观中立的态度来评判、监督法院审判,这既有利于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也有利于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在尊重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的前提下,实现化解信访难题与信访人服判懂法的双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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