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劳模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
关于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思考
2012-08-24 08:19: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宋鱼水
  一、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人民富裕起来了,国家也强大了,走向了百年的兴旺发达。在物质条件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中国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我感到,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人们在精神层面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于职业人的职业道德要求也越来越高。现在网络发达,信息传递迅速,对法律工作者坚守职业信仰,坚守法律信仰,践行职业核心价值的挑战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构建什么样的价值观,应该秉持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感到,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回应这种精神需求的挑战,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法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30年来,人民法院的各项建设都有了巨大的发展,我在法院工作了16年,亲身感受到法院的办公条件得到了巨大改善,干警的待遇、法官的尊严有了很大的提升,干警的能力水平、学历层次不断得到提升。在这个基础上,政法队伍用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什么样的价值追求来赢得社会对法官的尊重,来树立司法的权威,就需要有精神层面的理念来凝聚。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可以说是极其重要的契机,政法队伍追求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为了干好工作,更重要的是有一个精神状态。

  三、每名法官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上都要自觉、自信。作为基层干警,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案件,每个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往往具有很大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每名法官自觉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取向去勤勉工作,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法院生根发芽,渗透到本职岗位和日常工作。

  参加今天座谈会的劳模中,我和好几位同志都是党的十八大代表,是人民法院培养了我们,给予了我们巨大的荣誉,我们也要带着这种培养和荣誉走进党的十八大,展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完成几十万法官、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我们的重托。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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