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洪江法院“能动陪审”见实效
2012-08-17 10:18: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化频道 | 作者:李恒超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以来,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率达80%。 

  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归口纳入本院政治部统一管理,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布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事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拓宽人民陪审员的渠道来源;坚持参审的陪审员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积极争取区人大、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投入,重点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补贴和学习、培训、奖励等活动经费。该院还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时间上给予充分的保障,让人民陪审员及时进行阅卷,及时出庭参审;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业务庭室于排期后都及时与人民陪审员取得联系,使人民陪审员有充裕的时间安排好本职工作,确保能够到庭履行职责。

  洪江法院还对本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不断推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适时提取人民陪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事例通过简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人民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使人民陪审工作深入民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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