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法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大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10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转任。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含大连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人员);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法学专业、学士学位;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程序和方法:
(一)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da.gov.cn)下载《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登记表》,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
(二)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
(三)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
(四)对报名者进行统一体检和面试。
(五)组织考核,办理审核和调转手续。
联 系 人:李延彬 许山 由好
电 话:0411-87936000,0411-87936123,0411-87936163
传 真:0411-87936098 E-mail:xushan9981@163.com
通信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166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6600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