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挠执法人员 传销头目被判徒刑
2012-08-07 09:29: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邵阳双清频道 | 作者:贺力平
在工商执法部门对传销人员进行解救时,传销的组织者竟蛊惑部分传销人员暴力抗拒,并打伤一执法人员。8月6日,传销头目兰某被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被告人兰某从广西来到邵阳,在邵阳市下河线罗家院子租了一平房从事传销活动。2012年3月5日11时许,邵阳市工商局双清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的执法工作人员周某、夏某接到群众举报,前往邵阳市下河线罗家院子传销窝点解救传销人员时,传销人员的组织者兰某不听执法人员劝阻,并故意挑起事端,蛊惑部分传销人员对两名执法人员围攻殴打,至执法人员夏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明知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公然实施暴力阻碍执法,导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被告人兰某从广西来到邵阳,在邵阳市下河线罗家院子租了一平房从事传销活动。2012年3月5日11时许,邵阳市工商局双清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的执法工作人员周某、夏某接到群众举报,前往邵阳市下河线罗家院子传销窝点解救传销人员时,传销人员的组织者兰某不听执法人员劝阻,并故意挑起事端,蛊惑部分传销人员对两名执法人员围攻殴打,至执法人员夏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明知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公然实施暴力阻碍执法,导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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