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坚持“三化”选任人民陪审员
2012-07-30 15:13:23
     中国法院网讯 (李天全)  在新一轮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中,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认真坚持“三化”工作方针,向社会公开选任19名各行业、各领域、各阶层人才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确保了该院人民陪审工作高效、有序地推进。

  坚持程序“规范化”。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工作原则,认真制定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考试选任程序,严格选任纪律。及时向社会公告人民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任命程序予以任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坚持对象“广泛化”。以积极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为指导思想,采取了自荐和公民所在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和村委会等组织推荐两种形式进行公开聘任。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有村社干部、企业职工等,涉及环保、审计、质量监督、投资管理、劳动保障、城市规划、计生、税务等各行各业,范围非常广泛。

  坚持能力“专业化”。新选任的19名人民陪审员中,除4名拥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并在处理群众信访案件上工作突出的予以适当放宽条件外,其余均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一定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这更有利于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特殊案件审判中的群众基础和专业优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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