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法院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
2012-07-25 10:51:37
     中国法院讯 (王菊萍)  新疆乌苏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已形成良好的运行模式。陪审员,人称“编外法官”。包括行政机关、企业的负责人,他们本身是系统的专业人员,对法院涉及各专业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大有裨益。

  2011年,该院对15名人民陪审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10多位资深法官分别就刑事、民商事等案件的流程、审判程序、相关理论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

  现在,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庭审时首先庭前阅卷,围绕诉争焦点,深入分析、研究,把案件争议的焦点与自己的思考记录下来,回去后,理清办案思路,并有针对性地在审理、合议阶段提出自己的个人意见。

  今年上半年,该院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陪审率达99%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