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江州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
2012-07-25 13:37:16
中国法院网讯 (吴坚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激活陪审员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一审普通程序结案数104件,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104人次,陪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江州法院切实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党委、人大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在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审与本职工作的矛盾冲突,落实经费保障,促进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在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该院坚持平等竞争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选任条件、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提请任命等五个环节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根据最终考察结果依次择优录用陪审员;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从不同行业、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人员中选任陪审员,代表性较强,同时确保村民组织、教育、政府等领域人员的应有比例;坚持业务技能和道德品质并重的原则,通过严格审查,把热心陪审工作、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该院结积极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建立业绩档案,逐一记录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参审案件、调解和参审表现等情况,强化对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推行绩效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廉政表现等进行全方位考量,视履职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或批评,将考核结果纳入业绩档案,并作为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人大任命的重要依据,有效促进了陪审员制度的顺利运转。同时,为该院积极推行业务技能综合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适岗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岗前和履职期间的专题业务培训、法律辅导讲座、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等活动,重点培训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诉讼程序、审判纪律、审判技巧、司法礼仪等基本技能。充分利用陪审员派驻各业务庭工作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对陪审员进行个别指导,同时注重加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个案指导,积极引导他们尽快融入审判。
江州法院切实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党委、人大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在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审与本职工作的矛盾冲突,落实经费保障,促进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在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该院坚持平等竞争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选任条件、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提请任命等五个环节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根据最终考察结果依次择优录用陪审员;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从不同行业、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人员中选任陪审员,代表性较强,同时确保村民组织、教育、政府等领域人员的应有比例;坚持业务技能和道德品质并重的原则,通过严格审查,把热心陪审工作、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该院结积极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建立业绩档案,逐一记录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参审案件、调解和参审表现等情况,强化对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推行绩效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廉政表现等进行全方位考量,视履职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或批评,将考核结果纳入业绩档案,并作为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人大任命的重要依据,有效促进了陪审员制度的顺利运转。同时,为该院积极推行业务技能综合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适岗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岗前和履职期间的专题业务培训、法律辅导讲座、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等活动,重点培训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诉讼程序、审判纪律、审判技巧、司法礼仪等基本技能。充分利用陪审员派驻各业务庭工作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对陪审员进行个别指导,同时注重加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个案指导,积极引导他们尽快融入审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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