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翼 爱无疆
——福建法院学习“詹红荔精神”推动少审工作新发展
2012-07-25 07:38: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峻 何晓慧
  灼灼红荔,香飘至远。

  2011年,詹红荔及其工作法声名远播,渐变为爱的代名词,传递司法的温暖,彰显爱的精神力量。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福建省各级法院持续深入学习实践詹红荔精神,大力推广“三三九不”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措并举的少年审判之路。

  截至目前,福建省各级法院共创建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9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63个,占全省法院总数的87.2%。继詹红荔之后,“全国模范法官”龚一海、“全国三八红旗手”张岳、“全国优秀女法官”钟丽华、“福建省百佳爱心妈妈”周正等一大批少审法官声名鹊起。少年审判工作呈现百花齐放、群体崛起的规模效应。

  法之温度

  “作为法官,除了要有法律技能外,还应当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是詹红荔常说的一句话。朴实的话语却折射出颠扑不破的真理:司法是公正之术,亦为善良之术。

  学先进要学什么?就是要学这股精神:把司法的正义与良知融为一体,让冷峻的法律变得更有温度。

  细节变化体现法官的良苦用心,一场关于少年审判法庭的变革在各地法院迅速掀起:审判台与公诉人席、辩护人席、被告人席连成一体,人性化的圆桌审判,营造出了一个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尊严的庭审气氛,使法庭更像宽敞明亮的课堂。

  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亲历了一场特殊的庭审亲情教育。

  法官对着眼角低垂的小林说:“孩子,抬起头来,看看站在你身后的妈妈。”顺着法官手指的方向,小林看到监护席上的母亲:面容苍老、两鬓初霜,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你知道吗?为了给你凑钱赔偿,你妈妈没日没夜地出去打工,替人干活。累得在床上躺了两天,吃不下东西……”

  话音甫落,小林痛哭流涕,跪坐在地上,对着法官发誓一定要痛改前非。法官告诉记者,诚如詹红荔所言,没有不可救药的孩子。只要拨动他们心中的善弦,就有新生的希望。作为一名法官,就要用爱和关怀驱散孩子心灵上的阴霾,发现他们心中善良的种子。为此,开展一次提审、预约一场家访、组织一场教育、确定一对帮扶,每名少审法官都精心做好这些看似繁琐却必不可缺的庭前准备。

  失足少年成长轨迹扭曲,他们中大多缺乏沟通交流的能力,自我封闭、自我沉沦。为彻底打开这堵“心墙”,促进其心理调试和修复,福建多地法院尝试开展心理疗法,不仅要求少审法官主动研修心理学课程,力求准确洞悉和把握失足少年真实的内心世界,还邀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背景、犯罪成因进行心理评估,从而找到打开心锁的“钥匙”。

  审前社会调查,庭中心理辅导,判后法官寄语……这些开创先河的改革相继在福建各地法院建立并推广开来。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审判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的制度建设,统一了少年法庭的建制和人员配备。许多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受理,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改革的过程充满人情味,让人们看到司法不再是机械、呆板、冷漠,而是充满人性的光辉。”身为特级教师的全国人大代表、福州格致中学党总支副书记郑捷如是说。

  爱之引领

  犯了罪的孩子容易被贴上“标签”、遭人歧视、被社会边缘化,因此回归之路也阻力重重:上学难、就业难、重获社会认同难。为了让他们的希望之帆重新扬起,福建许多法院开始试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前科消灭制度。全国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之一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领跑”。

  将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去标签化”,是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后,将这些判决结果有条件地封存,非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据了解,三明市两级法院已对74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申请人发放了轻罪记录消灭证明书。他们中不少人顺利考上大中专院校,有42人找到就业岗位。

  在探寻对失足少年开展社区矫正上,福建法院另辟蹊径,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先后创造了“民工二代”民企帮教模式,“留守儿童”村委会帮教模式、“留城儿童”社区帮教模式等。全省法院与爱心企业、文明社区共建帮教基地,邀请关工委和老党员、老红军、老劳模、老干部参与,多方合力、多管齐下、联合帮教。

  晋江,蜚声国内的“品牌之都”。经济飞轮的高速运转,吸引了外来打工人群的大量涌入。而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民工二代”犯罪问题凸显。对此,詹红荔“爱的接力”工作法启迪了法官的思路。晋江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且多数企业都富有社会责任感,借助这一有利条件,晋江法院联手当地知名民企,率先成立福建首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将判处缓刑的“民工二代”送进民企帮教基地,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依托企业工会组织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和德育教育。

  “民企帮教”施行以来,已有33名犯罪的“民工二代”在帮教基地接受了改造,他们中没有一人因违法、违规而被撤销缓刑。

  福建各级法院坚持以爱的引领,帮助判处非监禁刑的孩子重归正途。而对那些身处高墙内的孩子们,法官们也时时关注,不定期地开展回访帮教,为他们传递来自高墙外的关爱与温暖。

  这是发生在福州市台江区的一起案例。

  “我想家,想爸爸妈妈。可是他们为什么不来看我,是不是不要我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劲?”一天,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林志娟收到一封特殊的来信,写信的人是前不久刚刚被判处刑罚的小林。

  林志娟为此深感忧虑,于是重新翻开卷宗,找到联系电话,设法联系到小林的母亲,向其讲明探视的意义。之后,又亲自带着林母来到少管所探视。监所内,小林抱着妈妈痛哭:“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后亲口对法官阿姨们说声谢谢。”

  行之航标

  “犯罪少一点,孩子们所处的环境就会安全一点。”向青少年违法犯罪“宣战”,詹红荔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在詹红荔精神的感召下,在福建,更多的少审法官走出法庭,深入校园,融入家庭,热心实践。

  “庭审时,每当见到孩子追悔莫及,见到家长声泪俱下,总觉得作为法官的我们还应该多做些什么,让误入歧途的孩子少一点,再少一点。”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法官杨明洁的一句话,道出了所有少审法官的心声。

  爱是当好一名少审法官的出发点。和许多基层少审法官一样,几年来,杨明洁走出法庭,与学校、社区搞共建、结对子,为孩子们上法制课,以自己的言传身教,为孩子们树立航标。

  福建各级法院以建设“无讼”校区为载体,通过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青少年行为道德规范教育、维权教育、警示教育以及社会管理知识教育,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体系建设,让孩子们在真实的案例中感受法律的尊严。

  法院还积极探索让孩子更为接受和喜爱的普法教育方式。少年维权热线、文明小博客、法官QQ在线答疑等,福建未成年人司法维权工作全面走入“E”时代。互联网迅猛发展,网住了很多青少年的心,为了给孩子营造纯净的空间,尤溪县人民法院创办了全国第一个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专业网站。法官通过QQ在线交流,为网友解疑释惑。

  一位年轻的妈妈给网站发来求助信:“我的孩子染上网瘾,开始逃学。我该怎么办?”

  一名在校生向法官咨询:“朋友一时糊涂,抢了别人的钱。他该怎么办?”

  对此,法官都一一予以了解答。无声的网络架起沟通的金桥,诠释司法的温暖和力量。迄今,网站点击率已经突破450万余次。

  诚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所言:“少年审判之路,是一条‘创新之路’、‘爱心之路’、‘希望之路’。在这条路上,福建法院不仅培育了时代先锋、全国重大典型、‘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而且涌现了许许多多詹红荔式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他们始终以自己公正、高效、文明、热情的司法活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铸就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这就是先进典型的时代价值和力量感召。”她表示:“新的时期,全省法院将大力弘扬詹红荔精神,认真学习好、运用好先进典型的宝贵经验,切实把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和法院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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