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夫妻反目成仇 陪审员参与化解促携手
2012-07-16 15:16:21 | 作者:赵增强 吴银粱
7月13日上午,在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出现了感人的一幕,一对年近中年的夫妻在法官和陪审员面前相拥而泣。原本怒目而视、恶语相向,十余年没有牵过手的夫妻二人,在经过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近4个小时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后,原告当场撤回了离婚诉讼,夫妻二人冰释前嫌、携手而去。这是该院人民陪审员在参与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能动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优势,化解纠纷。根据不同的案件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遴选,安排具体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如对农村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邀请来自农村且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邀请从事妇女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
在案件调解中,人民陪审员的特长弥补了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群众亲切的称他们是“法官调解的好帮手”。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优势,化解纠纷。根据不同的案件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遴选,安排具体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如对农村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邀请来自农村且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邀请从事妇女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
在案件调解中,人民陪审员的特长弥补了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群众亲切的称他们是“法官调解的好帮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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