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纠纷致伤害 安塞法官真情促和谐
2012-07-12 16:21: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张蕊
  7月9日,一起因相邻水路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陕西省安塞县人民法院法官们多次现场调解下,终于从源头上得到了化解,双方握手言和,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判处管制六个月。

  被告人刘某与郇某是同村邻居,刘某家院子里的雨水经常会流到郇某家的窑洞里,双方因此而产生矛盾,多年来,经常发生争吵撕打,当地乡政府、司法所多次进行调解却得不到解决。2012年5月,双方又因水路的问题发生争执,矛盾再次被激化,刘某用铁锨将郇某的胸部、左肩和背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件受理后,安塞法院的法官们全面掌握和了解到故意伤害的实质原因后,先后5次来到双方家中,详细查看了现场,耐心进行劝说与调和,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从抵触对立的情绪逐步转化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谈,细致入微,和风细雨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均露出了和谐的笑容,被告人刘某也充分认识到故意伤害行为的错误,主动向郇某表示了道歉,并赔偿了经济损失20000元,郇某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对被告人刘某的刑事责任,法庭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了从轻判处。双方激动地说:“困扰了我们几十年来的水路纠纷想不到终于能得到了解决,安塞法院的法官是我们真正的贴心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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