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法院以“五化”促“三高”推进陪审工作
2012-07-11 10:01:55
     中国法院网讯 (韩冰)  为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保障司法公正高效,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以“五化”促“三高”,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水平和法律素养, 提高人民陪审的参审率,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选任“专家化”。该院根据案件的涉及领域、疑难程度、专业技术等特点,对于技术性强的案件,尤其涉及医学、审计、证券、信用证等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邀请“专家型”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达到法官法律知识和陪审员技术知识的高度融合。

  培训“多元化”。该院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组织旁听案件、座谈交流经验、举行疑案辩真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工作“调解化”。萝北法院利用陪审员了解民情民意,熟悉舆情社论、风土民俗等优势,鼓励、引导他们参与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的实现案结事了。

  投入“加大化”。该院人民陪审工作中采取逐年递增的投入方式,为陪审员购买工具书、人民法院报等书刊杂志,供其学习参考。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还设立了休息场所和活动场所。根据陪审员参审次数的多少,给与陪审员补助,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参审积极性。

  参审“责任化”。该院要求陪审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拟定发问提纲,独立发表合议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并完善人民陪审员相关责任制度,使其了解陪审责任重大,增强陪审员的责任心,防止陪审走过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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