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法干警聆听专题报告
安东要求党员提高觉悟
2012-06-29 07:22: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云峰 黄友学
  6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楼大法庭座无虚席,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机关党员干部认真聆听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党课辅导报告。

  安东在党课辅导时,深入浅出从觉悟的含义,为什么要提高思想觉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应怎样提高思想觉悟等三个方面,引经据典、结合实际进行了阐述。

  安东要求,省政法委和省高院党员干部在提高思想觉悟的过程中,要善于学习,培养觉悟;要加强教育,增进觉悟;要深入群众,启发觉悟;要忠实履职,体现觉悟。省政法委和省高院机关的共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廉政意识,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要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可,更好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

  安东指出,省政法委和省高院机关党员干部要具备共产党人的觉悟,包括四个方面:一要有理论觉悟。就是要学习、研究、理解马克思主义,承认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科学理论,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二要有政治觉悟。就是要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党能够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业,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要有为民觉悟。就是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在行动当中。四要有道德觉悟。就是要秉承无私奉献的理念,以植根于共产主义理想基础上的道德观念待人处事,多承担社会责任。这四种觉悟是每个合格共产党员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安东强调,提高思想觉悟,是实现理想信仰、建立美好社会的需要;是实现宗旨价值、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应对风险挑战的需要。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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