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被打破 拉面同行起纷争
2012-06-14 15:48: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无锡频道 | 作者:过芳 孙丘明
  兰州拉面,是兰州最具特色的大众化经济小吃,随着人口的变迁,也渐渐成为江浙一代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食。细心的朋友不知发现没有,拉面店的附近基本没有其他开拉面店的竞争对手,这里潜藏着拉面行业不成文的“行规”:一家拉面店周边400米之内,不得开设另一家相同性质的面店。日前,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这起案件的矛盾焦点就在于有人破坏了这一“行规”。

  来自青海省的钟某,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开着一家拉面馆,生意一直很红火,全家都靠这个小面馆度日。2011年11月的一天,有老乡在自己店里吃面时提到离自己点不远的街边一家拉面店开业了吃面队伍排的很长,钟某一听很是恼火,立刻前去打探情况,发现这家店距离自己的店面只有200米不到的距离。看来有人不想遵守“400米内不得开设同样性质的面店”的行规,抢起他家的生意来了。当天下午,钟某约了几个老乡赶至冶某新开的店里,质问冶某知不知道拉面业的“行规”,对方声称自家这店没有紧靠着钟某的店,对其造不成影响的。双方协商无果。

  本以为冶某总会给老乡和“行规”一点面子,不成想他丝毫没有愧意,面店照常营业。晚饭时间,气愤无比的钟某再次叫来一伙老乡冲进冶某的店里,话不投机,拿起随身携带的砖块、木棍就进行打砸,将对方店内多名人员打伤,并将店内餐桌、门把手等物品砸坏。看着一篇狼藉的店面,钟某一阵得意,终于赶走“拦路虎”了,一转身发现冰冷的手铐已上了他的手。

  日前,钟某寻衅滋事一案在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庭审中钟某才醒悟所谓的“行规”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自己当时的冲动行为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好在事后家人积极赔付受害人的损失,并得到了受害人的原谅,法院从多方面考虑,对其从轻处罚。最后,钟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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