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林遭虫害面临毁约 陪审员解难题挽回损失
2012-06-06 15:38:50
     中国法院网讯 (黄赣湘)  近日,湖南省桂东县新坊乡郭某来到桂东县人民法院林业庭,拉着办案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张业良的手,热泪盈眶地说:“感谢法院让我从困境中走出来,化解了纠纷。是您带我走上了致富的道路。您就是我的大恩人!今天我是特地来感谢您的。”

  郭某是桂东县新坊乡的一名普通农民,老实勤劳的他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贷款承包了十多亩地用来造松木。好不容易等到成林出材的日子,郭某与一资兴老板签订了松木买卖合同,眼看马上就能有效益了。谁知,资兴老板在合同订立不久就把他告上了法庭,说郭某卖给他的松木染了虫害,涉嫌合同欺骗,要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

  桂东县人民法院林业庭法官审理此案时发现,如果能找到相关技术人员帮助被告郭某治理虫害,能让合同继续履行才是解决此案纠纷的关键所在。而担任本案人民陪审员的城关镇敖山村村支书张业良,恰恰有着丰富的营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方面的知识,他也是带领本村群众通过造林走上致富道路的领头人。于是承办法官马上联系郭某,与张支书一起来到郭某造林的山上现场查看虫害情况。张支书经过认真察看,仔细分析发生虫害的原因,马上将防治、解决方法告诉郭某,让他马上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郭某通过用张支书教他的方法治理虫害后,果然有了成效。承办法官得知消息后,立即联系原告一起来到了郭某的松木林现场,原告一看虫害果然除掉,也喜不自胜,当场表态要和郭某继续履行合同,一场民事纠纷就这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案件结束后张支书还主动和郭某结成了帮扶对子,不时地传授其造林管护、病虫害防治等知识。郭某的造林兴头越来越大,松木销势也越来越好,真正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近年来,桂东法院提出的“用群众的语言办案,到群众的家门口办案,借群众的力量办案”三大办案理念深入民心,选拔的12名人民陪审员全部来自基层,不仅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望,有的还具备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桂东法院在办案中注重巧借群众的力量办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普通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也大大提高了该院的调解率,今年1-4月,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5%。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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