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调 速立 速裁 速执
福建构建地方特色巡回审判机制
2012-05-31 09:15: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俞雯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不断完善巡回审判网络和服务措施,坚持“速调、速立、速裁、速执”四步工作法,筑牢维稳第一防线,打造解纷第一关口,逐步建立完善符合省域特征、富有福建法院特色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据统计,2011年至今年4月间,全省法院设置677个巡回审判点,法官进社区巡回审理案件多达2.1万余件。
为方便各地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打官司,福建省各级法院因地制宜,通过在农村乡镇、街道村居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村舍院落、街居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在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全省法院还注重发挥巡回办案以案施教、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始终把开庭审理与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法官现场解答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最大限度地在事前、诉前和判前化解纠纷。除建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外,福建省各级法院还因时制宜,设立流动法庭,防止纠纷由小变大、由易转难,高效快捷地处理各类纠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福建省各级法院在巡回审判中坚持因案施策,及时调处纠纷,回应群众诉求。
为方便各地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打官司,福建省各级法院因地制宜,通过在农村乡镇、街道村居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村舍院落、街居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在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全省法院还注重发挥巡回办案以案施教、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始终把开庭审理与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法官现场解答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最大限度地在事前、诉前和判前化解纠纷。除建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外,福建省各级法院还因时制宜,设立流动法庭,防止纠纷由小变大、由易转难,高效快捷地处理各类纠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福建省各级法院在巡回审判中坚持因案施策,及时调处纠纷,回应群众诉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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