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四针对”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2-05-23 16:30: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桂林频道 | 作者:唐玉香
  针对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当”的问题,近日,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参与陪审的人民陪审员提前熟悉案情,了解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提出意见,积极参与合议庭的合议工作。极大地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质量,提升了司法能动性。

  兴安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人民陪审员通讯录,根据工作性质、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等综合因素,将人民陪审员分成若干小组,根据案件需要有选择地在小组中抽取,这样既可以体现公正、透明,又可以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长,同时也可以提高人民陪审员均等参审的机率。

  此外,兴安法院与人大、陪审员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配合,根据陪审员的职责制订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纳入年度考核计划,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测评,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更换调整,以实现陪审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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