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在广州揭牌
张军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2012-05-19 10:20: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晓梅
  5月18日,由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在全国法院系统内设立的第一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揭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张军对多年来广州中院积极开拓进取,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良好审判成效和特色工作制度建设成果以及对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建设起到的良好示范作用予以充分肯定。

  张军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发展任务繁重,利益诉求多元,矛盾问题复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对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研究基地要围绕审判实际,加强对青少年权益保护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如对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情况调查制度、前科封存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可以先试先行,为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有益参考;要更加关注城市务工人员子女、毒品成瘾青少年、不良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加强对外来未成年人平等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全面保护以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等问题的研究,努力推动形成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机制,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对策和建议。

  张军要求,研究基地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保证优秀理论成果的及时转化和科学指导少年审判实践,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少年司法工作机制。积极为广州市、广东省乃至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为推动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发展和完善作出应有贡献。

  记者获悉,自1987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成立广州市第一个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至今25年来,广州市两级法院实施“羊城金不换”工程,启动“阳光少年行动”,创设未成年被告人“四分开”工作机制以及“少年法庭之友”、心理干预、判前观察、社会观护、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特色制度,推进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试点工作,联合社会力量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缓刑矫正基地等,少年审判走在全国前列。广州中院少年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少年维权岗,少年审判工作推动广州市获评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在揭牌仪式前,张军视察了广州中院少年心理咨询与测评室,少年圆桌法庭等设施,亲切走访慰问了奋战在审判第一线的法院干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陈宏宇、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等陪同参加以上活动。

  又讯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广州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期间,与广州中院中层以上干部亲切座谈,听取了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所做的工作汇报。

  张军对广州中院以坚持创新、充满活力、创先争优为主要特色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就广州法院如何在审判工作中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要求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立足审判实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向审判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三是在执法办案中要充分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广州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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