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邀请人民陪审员协助疑难案件执行
2012-05-15 15:10: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蒙国武
  5月14日上午,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桩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蒙某感激地说道:“有人民陪审员见证,法官为我做主,才使得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谢谢你们花了这么大精力。”

  2010年10月,申请执行人蒙某的丈夫廖某在为被执行人何某建房过程中触碰高压电线而触电死亡,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执行人何某赔偿申请执行人蒙某各项经济损失55757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赔偿,申请执行人逐申请强制执行。

  为推进“阳光执行”,执行法官主动邀请了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并协助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随案监督的人民陪审员多次对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耐心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见人民陪审员都出面来给自己做工作,最终转变了态度,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 

  今年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疑难案件的执行,通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乡土人情的自身优势,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政策,融情于法,法理并融,解除当事人不满和对抗心理。同时,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和见证执行工作,既可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而且可以发挥陪审员对执行案件的监督作用。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疑难案件的处理16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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