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庆铁路法院正式移交地方管理
地方领导希望为铁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012-05-06 08:54: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樊斯坦 罗明正 周志刚 赵乐
  5月5日下午,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及其下属基层院移交签字仪式在湖北武汉举行,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出席并作讲话。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武汉铁路局局长余卓民分别代表接受方和移交方在移交文件上签字。

  吴永文要求,铁路法院、检察院改制后,管理体制、隶属关系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工作性质没有变化,仍然承担着办理铁路案件的职能,仍然肩负着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打击危害铁路犯罪的使命。

  湖北高院常务副院长张坚代表法院接收方讲话。他说,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是湖北省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任务。张坚希望武汉铁路两级三院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保障服务,为维护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和服务湖北省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又讯 5月4日下午,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重庆市举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秦敏,分别与成都铁路局局长武勇在《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协议》上签字。重庆市副市长何挺主持签字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刘光磊指出,将铁路法、检两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全部分离,实行属地管理,既是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更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移交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在重庆市的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划归地方,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刘光磊希望,移交后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时期铁路法、检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任务,为促进铁路运输持续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以良好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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