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中院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2012-04-27 13:42:19
南平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中国法院网讯 (张翔 黄清曙) 4月27日上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一起案件的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扩大司法的民众参与度,提升案件审判的“31率”指标,南平中院于今年4月10日出台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使用规定(试行)》。该院民一庭率先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庭长林东波说:“我们根据上述规定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由主审法官主动联系延平区人民法院,并从其人民陪审员名单册中产生人民陪审员一名参与案件审理。我们将在以后的一审案件中尽可能的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人民陪审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扩大司法的民众参与度,提升案件审判的“31率”指标,南平中院于今年4月10日出台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使用规定(试行)》。该院民一庭率先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庭长林东波说:“我们根据上述规定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由主审法官主动联系延平区人民法院,并从其人民陪审员名单册中产生人民陪审员一名参与案件审理。我们将在以后的一审案件中尽可能的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人民陪审制度。”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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