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拓宽联络渠道 实现无障碍沟通
河南三级法院全部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
2012-04-21 10:25: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陈海发 冀天福
记者20日下午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渠道,实现代表、委员与全省法官无障碍沟通,方便代表、委员对全省各级法院进行及时有效监督,河南全省三级法院的代表、委员专线电话已经全部开通。
河南高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丰富联络工作形式,增强联络工作效果。坚持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主要工作情况、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建立“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实行结对联络代表、委员制度等,充分保障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权、知情权,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渠道更加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全省三级法院将全部开通代表、委员24小时专线电话,随时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出的郑重承诺。“两会”后,省高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高度重视专线电话建设,建立专线电话服务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把专线电话作为全省法院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个重要窗口。经全省法院共同努力,省、市、县(市、区)三级法院代表、委员专线电话已于3月底全部开通。
为了确保这项措施落到实处,河南高院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各级法院专线电话的值守、记录、报告、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均设专人负责,并建立专线电话工作台账,详细登记来电、处理、反馈等环节的具体情况,坚决杜绝接而不报、报而不处、处而不复等脱节现象。接线员接到代表、委员的来电后,要对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问题及具体请求等做好详细记录。
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案件一般一个月内办结,紧急事项及时办结。河南高院要求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进一步与代表、委员沟通,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承办单位和部门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进行反馈、答复。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合议庭、主管庭长、庭长、主管院长逐级与代表、委员沟通,必要时由院长亲自与代表、委员沟通。
河南高院和各中级法院的专线电话号码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公布。其他县、区法院的专线电话号码在河南法院网、《河南法制报》等媒体上公布,可以随时查询。
河南高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丰富联络工作形式,增强联络工作效果。坚持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主要工作情况、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建立“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实行结对联络代表、委员制度等,充分保障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权、知情权,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渠道更加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全省三级法院将全部开通代表、委员24小时专线电话,随时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出的郑重承诺。“两会”后,省高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高度重视专线电话建设,建立专线电话服务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把专线电话作为全省法院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个重要窗口。经全省法院共同努力,省、市、县(市、区)三级法院代表、委员专线电话已于3月底全部开通。
为了确保这项措施落到实处,河南高院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各级法院专线电话的值守、记录、报告、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均设专人负责,并建立专线电话工作台账,详细登记来电、处理、反馈等环节的具体情况,坚决杜绝接而不报、报而不处、处而不复等脱节现象。接线员接到代表、委员的来电后,要对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问题及具体请求等做好详细记录。
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案件一般一个月内办结,紧急事项及时办结。河南高院要求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进一步与代表、委员沟通,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承办单位和部门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进行反馈、答复。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合议庭、主管庭长、庭长、主管院长逐级与代表、委员沟通,必要时由院长亲自与代表、委员沟通。
河南高院和各中级法院的专线电话号码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公布。其他县、区法院的专线电话号码在河南法院网、《河南法制报》等媒体上公布,可以随时查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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