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2-04-20 14:36:09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陈丽平
记者从19日在京召开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了解到,全国妇联持续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据了解,2011年,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协调机构及其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开局之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从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加强协作、凝聚合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联合出台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建立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预防拐卖、安全流动、安全就业”反拐宣传倡导活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两年多来,共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超过3.65万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9092个,解救被拐妇女儿童逾8万人。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有效保障农村妇女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积极参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认真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婚姻家庭、妇幼保健、儿童伤害监测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探索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总结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以及妇女议事会经验,在全国2800多个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了解妇女呼声,引导妇女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农村和社区“妇女之家”,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设力度,联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会议提出,今年要紧跟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为争取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早日出台奠定基础。加大新修改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宣传力度,推动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强对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监督检查,为女性平等就业、健康工作提供服务。推动在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登记试点和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密切关注并跟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的司法实践,维护妇女儿童在家庭领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维权预警、矛盾排查、应急干预等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以及妇女议事会,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规范化建设,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工作,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等的建设,壮大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土地仲裁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队伍,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过程中,扎实做好宣传政策、疏通情绪、增进和谐的工作。
据了解,2011年,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协调机构及其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开局之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从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加强协作、凝聚合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联合出台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建立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预防拐卖、安全流动、安全就业”反拐宣传倡导活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两年多来,共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超过3.65万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9092个,解救被拐妇女儿童逾8万人。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有效保障农村妇女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积极参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认真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婚姻家庭、妇幼保健、儿童伤害监测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探索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总结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以及妇女议事会经验,在全国2800多个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了解妇女呼声,引导妇女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农村和社区“妇女之家”,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设力度,联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会议提出,今年要紧跟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为争取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早日出台奠定基础。加大新修改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宣传力度,推动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强对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监督检查,为女性平等就业、健康工作提供服务。推动在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登记试点和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密切关注并跟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的司法实践,维护妇女儿童在家庭领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维权预警、矛盾排查、应急干预等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以及妇女议事会,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规范化建设,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工作,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等的建设,壮大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土地仲裁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队伍,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过程中,扎实做好宣传政策、疏通情绪、增进和谐的工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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