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法院陪审员当庭促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
2012-04-16 10:15:10
陪审员当庭促成调解
     中国法院网讯 (郑春笋)  “银行ATM机汇款的凭证是真实的,但它本身既不能证明是借款,也不能证明是合伙投资!”4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对通过银行ATM机汇款5.9万元的性质说法不一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自当地青少年宫工作人员的人民陪审员刘曙光不仅与法官同堂参审,而且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理解把“法律思维”向当事人反复释明,当庭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对此款项按1万元处理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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