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动员会
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黄丹凤学习活动
2012-04-15 09:57: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宝权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向全国模范法官黄丹凤学习动员大会。会上,沈阳中院党组宣布了向黄丹凤学习的决定,并给予其一万元奖励。沈阳市两级法院600多名干警学习了黄丹凤的先进事迹。
黄丹凤现任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林盛堡人民法庭庭长。她到法庭工作12年来,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02件,调撤率达65.9%。担任庭长后,她在处理好事务性工作的前提下,每年办案都超过300件。她公正廉洁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关心百姓冷暖,以高尚的品格、精湛的业务、亲民的态度、爱民的作风赢得了一方百姓的信任和赞誉。她所带领的法庭曾先后被沈阳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她本人先后被七次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记个人二等功,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十杰法官、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又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沈阳中院院长卞當学号召两级法院全体干警以学习黄丹凤同志为动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默默奉献,推动沈阳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学习黄丹凤同志挚爱审判事业、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的优良作风。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法官,她用行动展示敬业奉献的党员本色;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庭长,她用热忱书写司法为民宗旨;作为一名普通农民的女儿,她以品行诠释光明磊落的做人准则。学习黄丹凤同志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视维护公正为使命的职业操守。黄丹凤同志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刚直不阿,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不和当事人同桌吃饭,不和当事人单独外出,不在家里接待当事人。学习黄丹凤同志忠于使命、爱岗敬业、视勤勉工作为天职的高尚品质。黄丹凤同志把平凡的工作岗位当做为人民服务的舞台,把本职工作当做奉献的机会,12年来,她平均每年实际工作日都超过300天。
黄丹凤现任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林盛堡人民法庭庭长。她到法庭工作12年来,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02件,调撤率达65.9%。担任庭长后,她在处理好事务性工作的前提下,每年办案都超过300件。她公正廉洁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关心百姓冷暖,以高尚的品格、精湛的业务、亲民的态度、爱民的作风赢得了一方百姓的信任和赞誉。她所带领的法庭曾先后被沈阳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她本人先后被七次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记个人二等功,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十杰法官、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又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沈阳中院院长卞當学号召两级法院全体干警以学习黄丹凤同志为动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默默奉献,推动沈阳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学习黄丹凤同志挚爱审判事业、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的优良作风。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法官,她用行动展示敬业奉献的党员本色;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庭长,她用热忱书写司法为民宗旨;作为一名普通农民的女儿,她以品行诠释光明磊落的做人准则。学习黄丹凤同志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视维护公正为使命的职业操守。黄丹凤同志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刚直不阿,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不和当事人同桌吃饭,不和当事人单独外出,不在家里接待当事人。学习黄丹凤同志忠于使命、爱岗敬业、视勤勉工作为天职的高尚品质。黄丹凤同志把平凡的工作岗位当做为人民服务的舞台,把本职工作当做奉献的机会,12年来,她平均每年实际工作日都超过300天。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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