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陪审员与法官审理“民告官”案件
2012-04-06 13:43:34
陪审员与法官同庭同权审理“民告官”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 (郑春笋)  “这张送达行政信息文件的快递手续单据很重要,是本案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4月6日,来自山东省夏津县监察局和团县委机关的两名人民陪审员与夏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艳君一起组成合议庭,共同开庭审理张某等居民诉某部门行政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当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处理的意向。

  近年来,德州市两级法院针对群体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各类诉讼案件,坚持邀请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堂开庭审判,并由陪审员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定分止争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力地扩大了司法公开、促进司法民主,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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