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家庭纠纷 法官与陪审员巧用清明习俗调解
2012-04-05 09:50:04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前进)  3月31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巧用清明节祭祖扫墓、祈福求祥的当地民俗,由陪审员和审判员一道对一继承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使八旬老太与五个子女消除十年隔阂,和好如初,收到了比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老太,今年八十五岁,其一子四女均已成家,十年前老伴因病去世后,王老太度陷入生活不能自理状态。其一子四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兄妹五人在医院床前床后轮流伺候王老太二个月后,仍不见王老太好转。时间一长,儿子和儿媳以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继续分担医疗费为由,外出打工,一去杳无音讯。儿子和儿媳的行为深深刺伤了王老太的心,王老太稍有好转后,便劝走女儿,自己一人在家守望残年。经邻居吴老太好心张罗,又给王老太介绍一老伴周大爷,王老太在周大爷的悉心照料下,身心得到完全恢复。但每当想起儿子和儿媳的不孝行为时,王老太彻夜难眠,最终王老太决定将与前夫共同购买的价值二十多万元的房产卖掉,自己与周大爷一同去老年公寓生活,不给儿子留下任何家产。

  王老太卖房产的消息很快传到儿子和儿媳耳朵里,儿子和儿媳企图独占房产,强行将房屋门上锁。王老太的四个女儿听说母亲被儿子和儿媳“扫地出门”,于是共同“讨伐”弟弟和弟媳,五兄妹失去手足情,成为冤家。王老太气愤不过,于2012年3月初将儿子和儿媳以侵权为由,告到法院。在清明节前夕,王老太的四个女儿忙着祭奠父亲去世十周年的事,并向亲戚邻居“联合声明”:儿子胆敢上坟祭父,将腿打断。

  该院法官充分利用清明祭祖都应当全家人参加才显得家庭和睦,家业兴旺,才能得到祖先的庇佑,否则将会给两家带来不吉利的民俗,在3月31日的下午邀人民陪审员一起到儿子居所,由人民陪审员苦口婆心地向儿子和儿媳讲解人情伦理道德,讲解清明节的由来和和二十四孝的典故,晓之以情、动之于理,法官向儿子和儿媳讲解法律政策。经过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合力”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儿子和儿媳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儿子和儿媳泣不成声,请求老母和四个姐姐宽恕。王老太及其四个女儿被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诚心、耐心和真心所打动,当场与儿子和解,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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