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中院多种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12-04-02 11:37: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田舍郎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多种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图为3月28日,该院代院长许惠春,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这一主题,接受《南湖晚报》小记者的采访。余建华 田舍郎 摄
责任编辑:马尚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